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山西省关于探索实施中小学春秋假的部署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按照《山西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实施中小学春秋假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晋城市教育教学实际,现就晋城市中小学春秋假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实施范围及时间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春假3天
原则上与清明节假期衔接连休
秋假3天
原则上为
11月第一周的周三至周五
与周末衔接连休
11月4日、5日、6日
与11月7日、8日周末衔接连休形成5天小长假
九年级
原则上只安排秋假、不安排春假
以保障学生
学业水平考试复习的连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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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及中职学校
可参照本通知探索试行
特殊教育学校
可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
灵活安排
这个秋天
晋城的孩子们将迎来
属于自己的首个秋假
愿孩子们能亲近自然、感受生活
珍藏一段
健康、平安、温暖、丰盈的
秋日时光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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