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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巴勒斯坦大游行地点为英国伦敦

一项于上周四发布的新的学术研究,研究了将以色列定性为“种族隔离国家”、将其称为“定居者殖民主义”或认定其犯有“种族灭绝罪”的相关指控,并对这些指控进行了法律与历史评估。

研究得出的结论是:“种族隔离罪与种族灭绝罪均无法成立,而‘定居者殖民主义’也不成立——即便最强有力的证据也不能证明”。

该论文由法国农业研究发展国际合作中心(CIRAD)高级研究员、国际问题专家菲利普·卡尔佩,以及印第安纳大学布卢明顿分校当代反犹主义研究所副教授金特·吉克利共同撰写,发表于社会科学研究网络(SSRN)。

一、研究承认以色列存在“种族主义”,但是无种族隔离

作者根据1973年《禁止并惩治种族隔离罪行国际公约》和《罗马规约》中关于种族隔离的法律定义。研究认为,尽管在“绿线”以内,“种族主义和实质性不平等依然存在”,但阿拉伯公民可以参加全国选举、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议会中担任议员。

作者指出,将“种族隔离”标签套用于以色列,等于把民族国家内部的群体不平等,与当地并不存在的一种“依法强制实施种族隔离和政治排斥”的制度混为一谈。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高中班级中,大部分同学不愿意与一小部分同学交往,并不等于对他们的歧视与隔离,因为他们可以正常上课,听讲以及发表言论,也可以竞选班干部,区别只是,这一部分同学并不受另一部分同学的待见,从而无法发挥更大的影响力。
就像任何一个国家内部都存在地域攻击,但是这只是种族主义,不等于种族隔离。
二、约旦河西岸是最有力的指控,但作者认为仍缺少关键意图

关于约旦河西岸,作者指出,长期占领、定居点建设以及不平等的行政管理安排,构成了相关指控“最有力的依据”。然而,研究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相关方具有维持“系统性种族统治与压迫”所必需的目的或意图。

作者指出,约旦河西岸的行政区划分源自经过谈判达成的《奥斯陆协议》。

研究称,巴勒斯坦人不具备以色列公民身份,以及巴勒斯坦民族权力机构行使部分管辖权,造就了现在的情况,这是民族—领土层面的原因。

三、“定居者殖民主义”框架无法完整解释犹太民族运动

在研究“定居者殖民主义”时,作者考察了以下三个阶段:

1、建国前犹太人的定居活动。

2、1947年至1949年的人口迁移。

3、1967年后约旦河西岸的定居点建设。

作者承认,这一框架有助于解释土地获取和定居点扩张的某些方面,但认为它无法说明:

1、犹太复国主义的民族性与难民属性。

2、犹太民族与该地区的历史联系。

3、缺少一个传统意义上或可与之功能对应的“宗主国”。

研究还指出,即使在约旦河西岸内部,领土策略以及关于撤离的谈判,也使得“持续、永久性吞并”的说法变得复杂。

此外,1948年战争后约有16万阿拉伯居民留在以色列境内并生存、融入社会,这也使得“以色列预先制定、全面清除原住民”这一指控难以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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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加沙状况的评估:尚不足以证明种族灭绝

在研究“种族灭绝”指控时,作者依据《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第二条,重点评估了以下两项内容:

  1. 蓄意制造旨在导致群体身体毁灭的生活条件。

  2. 意图阻止生育。

作者分析了以色列政府民政协调部门的有关数据。数据显示,通过陆路和海上运输进入加沙的63191辆卡车,共涉及至少1341904吨食品。这些数据与“限制食品进入旨在消灭加沙人口”这一指控不符。

对于2025年3月至5月援助暂停的问题,作者认为,援助暂停本身不足以证明存在消灭加沙人口的意图,更广泛的事实记录支持另一种推断,即相关限制服务于军事或作战目的。

五、关于生育与生殖机构的证据不能直接等同于种族灭绝意图

在考察加沙“巴斯玛”体外受精诊所被毁一事时,研究提到,联合国调查委员会认为,此次袭击使用了“大口径弹药,极有可能是以色列安全部队坦克发射的炮弹,并精确制导”。

但作者认为,摧毁诊所或破坏生殖材料,并不等同于意图阻止生育,更不能直接等同于意图使加沙人在身体或生物层面走向毁灭。

六、研究强调法律与历史判断的精确性

作者还分析了上述三项指控在公共讨论中如何相互结合。他们认为:

宽泛的定义与选择性证据,会使这三种指控彼此强化,转移举证责任,并模糊这些概念原本要区分的法律边界。

作者写道,当这些指控以“总体化”方式呈现时,它们“与其说是在描述具体的不当行为,不如说更像是污名化和否定以色列整体合法性的工具”。

卡尔佩和吉克利对《耶路撒冷邮报》表示:

“我们的结论以法律和历史的精确性为基础,同时也考虑到在公众讨论中日益增长的指控方式,以及人们对以色列和这场战争的理解。种族隔离罪和种族灭绝罪并非对特定行为的简单描述,而是具有特定构成要件的法律分类,包括关于目的或意图的要求”。

“定居者殖民主义则属于另一种历史比较框架。因此,我们逐项考察每一种指控,而不是让三个指控彼此强化”。

七、“不是用一种叙事取代另一种叙事”

两位作者补充说:

“根据相关法律与历史标准,我们的结论是,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以色列实施了种族隔离或种族灭绝,而‘定居者殖民主义’也不足以作为概括犹太复国主义和以色列的总体定性”。

“但本文还关注另一问题:当这些概念脱离其限定条件,并被包装成相互强化的描述时会发生什么。它们可能不再区分具体行为、不同历史阶段以及不同法律问题,而是沦为一种更广泛、更总体化的叙事”。

卡尔佩和吉克利强调:

“我们更大的关切,不是用一种叙事取代另一种叙事,而是检验相关主张、支撑这些主张的证据,以及这些主张在当代话语中的互动方式”。

“分析上的逻辑至关重要——必须将法律结论、历史解释,以及道德或政治判断区分开来。只有这样,才能理解相关复杂现实,而不是将其简化为彼此对立的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