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印象盘山)

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将至

沿街商铺、小饭店等“九小场所”

极大便利了居民日常生活

但此类场所日常用火、用电、用气频次高

存在可燃物多、安全管理薄弱、“三合一”等问题

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案例:2025年4月12日凌晨2时许,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乌龙街道的一家电动自行车维修铺突发火灾,最终造成8人死亡。火灾直接原因系停放在该场所一楼经营部的一辆擅自改装的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发生短路,引燃车体及周围电动车、车辆配件、沙发等可燃物,蔓延扩大成灾。经调查确认,该商铺为典型的“下店上宅”结构,商铺二层被经营者擅自改造为住宿区域,摆放了高低床、木床、木柜、衣物等生活物品,可燃物较多,人员居住密集,且未作防火分隔。

国庆中秋双节即将到来之际

提醒各位经营者

务必高度重视安全隐患排查

警惕“小场所、大事故”

这份防火指南,请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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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要负责人

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是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

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依据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

企业主要负责人7项安全工作职责

天津市应急管理局联合有关单位

拍摄制作了系列短视频

助力各企业主要负责人

明确自身安全职责、压实岗位责任

一起来学习观看!

01

什么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我不早建完了吗!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02

有一种岗位,不制造产品,只制造说法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03

老师傅,满肚子经验

新徒弟,满本子真传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04

钱花了不少,就是没花在保命上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05

说标准,老板拿不定

扎气球,老板当号令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06

老板在夸你,同事在劝你

到底咋回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07

正着看,是一起事故

倒着看,是一场阴谋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

群众出行、出游意愿强烈

在此提示您

进入“九小场所”时

留意逃生路线、安全出口

若遭遇火灾

切记不要惊慌、不要盲目逃生

火场逃生“六不要”要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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