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29日,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科技产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在任董事8人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会秘书空缺,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副总裁何元杰女士、财务总监陈振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8人,代表股份92,959,2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91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1,529,5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09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2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为: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1,429,6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950%,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分类 同意股数(股) 同意比例 反对股数(股) 反对比例 弃权股数(股) 弃权比例 回避股数(股) 总表决情况 92,620,157 99.6352% 290,300 0.3123% 48,795 0.0525% 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1,090,565 76.2814% 290,300 20.3055% 48,795 3.4130% 0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审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广东华商(龙岗)律师事务所戴振军、刘浩律师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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