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全省行政审判领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受福建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金银墙委托,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陈茂和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着力以正确理念为牵引,以实质解纷为目标,以府院联动为抓手,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不畏难、肯担当,履行好解决行政争议、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促进依法行政的法定职责,推动新时代行政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要坚定政治立场,牢固树立正确行政审判理念。把握好行政审判的特点规律,坚持讲政治和讲法治相结合,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监督依法行政相结合,诉权保护和滥诉规制相结合,“抓前端、治未病”和“抓末端、治已病”相结合。要聚力实质解纷,做实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是行政审判的目标,要严格落实最高法院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健全协同化解机制,深化府院联动,切实扛起实质解纷的责任。要贯通改革、管理与队伍建设,促进行政审判提质增效。把案件办好办准是人民法院的职责所在,要把提质增效摆在突出位置,不畏难、肯担当,一体抓实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制约监督、锻造过硬队伍,促推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
会议传达了第七次全国行政审判工作会议精神,福州中院、宁德中院作经验交流。与会同志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理念大调研大讨论,聚焦“行政审判实质化解”这个中心议题,谈理念、找差距,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建言献策。
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枫主持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福建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姚丽青,立案一庭、行政庭、生态庭、审监庭负责人,行政庭全体干警,以及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福州铁路运输法院分管院领导、行政庭负责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基层法院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院领导,立案庭、行政庭庭长及干警在各视频分会场参会。
供稿:行政庭
编辑:罗泰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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