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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撞两车后

他弃车逃离现场

是事故太突然

还是心里有鬼?

9月11日20时许,忻城县红渡镇开发区路段,一辆灰色小汽车越过道路中心线,撞向对向车道。连续碰撞后,三辆车受损、一人受伤,而灰色小汽车驾驶人却逃离了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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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橙色小汽车与黑色新能源汽车一前一后停在右侧道路,左侧均有撞损;灰色小汽车逆向停在黑色车后方,左车头严重损坏、左前轮脱落,现场散落大量车身碎片。车留在现场,人去了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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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对肇事车辆信息以及多方走访调查,民警查出了肇事逃逸者叫黄某尤。随后,民警立即联系黄某尤及其亲朋好友,对黄某尤进行劝导,告知逃逸的严重性,同时也让其亲朋好友进行劝说,要求其尽快到红渡派出所投案自首。不久后,黄某尤自行到红渡派出所投案自首,对自己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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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对黄某尤进行询问时,民警发现其身上有很浓的酒气。经吹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黄某尤血液当中的酒精含量为50.7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起事故作出责任认定,当事人黄某尤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行道路,与对向来车会车时越过道路中心线,其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黄某波、石某无责任。

这起事故,三个关键词值得警醒

一“酒”:50.77mg/100ml,已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酒精会让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二“越线”:会车时越过道路中心线,等于把危险直接推给对向车辆。会车时应减速靠右行驶,保持安全车距。

三“逃逸”:发生交通事故后逃离现场,不仅逃不掉,还会错上加错,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正确做法是: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处理。

来宾交管在此提醒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会导致驾驶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广大驾驶人要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心存侥幸。同时,会车时应减速靠右行驶,保持安全车距,确保行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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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李 晨

审核:龚 莫

责编:彭子峻

视频:罗雪涛

来源:忻城大队

因为我不想在茫茫人海中失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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