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公布2026年第三批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专项整治典型案例。同时提醒广大旅游消费者,要选择合法正规旅行社,拒绝不合理低价旅游产品,以更好地保障自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如发现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欢迎社会公众通过举报电话(12345)进行举报监督。
案例1: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非法转让经营许可案
湖南途悠悠旅游咨询有限公司向廖某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经营许可的违法行为。2025年4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与该公司抖音官方直播间“湘遇景途”合作方负责人廖某达成口头协议,由廖某管理运营该直播间售卖旅游产品。2025年11月起,廖某以该公司名义全面独立开展线上招徕、客源组织、行程统筹、地接对接等全部经营性旅游业务,公司按月将直播间全部订单营收转至廖某个人账户,允许其以公司名义独立从事旅行社业务。廖某未办理《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2026年1月至4月通过该直播间产生订单收入44195.12元,个人从中获利3474元。湖南途悠悠旅游咨询有限公司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廖某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026年7月,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对湖南途悠悠旅游咨询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2000元、责令停业整顿7天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即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廖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474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
株洲路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招徕10批游客。2026年3月1日,该公司在未获成都中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授权的情况下,自制宣传内容并通过百度平台发布四川景点推广链接广告,由客服人员以成都中港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的名义与旅游者具体洽谈旅游行程、酒店住宿、餐饮安排等事宜,并将招徕的游客转交该合作方作为四川地接社落实接待,行程结束后按订单收取返利。2025年2月18日至2026年6月5日期间,该公司共招徕10批游客,完成8批订单,违法所得2780元。株洲路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第十条的规定。2026年7月,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法对株洲路书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80元、罚款13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即公司法定代表人文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未在规定期限内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且拒不改正案
株洲兴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据《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该公司应当向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10万元。经核查,该公司质量保证金账户仅有2万元,应补缴8万元或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2026年5月22日,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6年5月30日9时前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截至2026年6月9日,该公司仍未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株洲兴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或者提交相应的银行担保且拒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8月,株洲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依法对株洲兴科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对其主要负责人即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某作出限制从业(自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的行政处罚。
来源丨株洲文旅广体
编辑丨沈紫萱
审核丨彭建南 刘婷
校对丨符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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