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邛崃市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邛崃市选举委员会,主持邛崃市第二十届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经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贺业贵
副主任:吴成立 李 力
委 员:(按姓名笔画为序)
万兴文 王 昂 王贵荣 付 良 朱 锦
李明远 杨雪梅 张 丽 张 毅(教育局)
范彭中 徐加元 徐 涛 霍 川
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朱锦(兼)
邛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
时间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我市及所辖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应在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期间,按照市镇两级同步的原则进行。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2026年11月18日为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
邛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各镇选举委员会和街道、系统选举
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我市市、镇两级人大将于2027年1月31日前依法完成换届选举。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我市各镇设立选举委员会,各街道和市直机关、教育系统、卫健系统、经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设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并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市人大代表的选举,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3至7人。街道、系统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在市选举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实施本街道、系统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2人,成员3至7人。
附件
邛崃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停止
赶场的决定
(2026年9月29日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保证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投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保障选民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利,邛崃市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邛崃市市、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即2026年11月18日),本市所辖场镇一律停止赶场。
来源 | 邛崃人大
编辑 | 季逸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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