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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浙江发布消息,近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发布《浙江省海洋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聚焦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沿海核电四大产业,加快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全链条打造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指引》提出,到2030年,全省海洋清洁能源及其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海上风电装机超1000万千瓦,建成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风电母港等标志性工程投产,潮流能实现百兆瓦级商业化应用,海上光伏实现“风光同场”连片开发,绿色氢氨醇产业初具规模,培育海洋清洁能源领域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50家以上,基本建成全国海洋清洁能源创新高地、产业培育集聚地、融合发展先行地。

《指引》明确,做强海上风电全产业链、做优海上光伏全产业链、培育壮大海洋能全产业链、提升沿海核电全产业链是重点发展领域。

具体来看,做强海上风电全产业链,上游需要夯实原材料与关键部件基础,中游要提升整机制造与工程集成能力,下游要完善开发建设与运营服务;做优海上光伏全产业链,上游需要巩固光伏制造与电气设备基础,中游要提升海上系统与工程建设能力,下游要完善电站开发与运营服务;培育壮大海洋能全产业链,上游需要夯实资源勘查与基础配套,中游要提升发电装备与项目建设能力,下游要完善测试验证、运营与配套服务;提升沿海核电全产业链,上游要强化核燃料与核级材料基础,中游要提升核电装备与工程建设能力,下游要完善核电运营、后端服务与综合利用。

据了解,浙江海洋清洁能源已形成杭州、宁波、温州、嘉兴、舟山、台州六市集聚发展格局,海上风电整机、海缆、光伏组件、核电配套产品等制造基础扎实,兆瓦级潮流能并网发电技术国际领跑,沿海核电在运装机近千万千瓦、位列全国第三。

9月23日,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副厅长张立军在浙江省海洋清洁能源产业技术对接交流活动中表示,海洋清洁能源产业以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沿海核电等能源资源开发为牵引,贯通装备制造、工程服务、运维管理、消纳应用全链条,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的关键支撑,也是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的重要举措。浙江海域辽阔、风能光能海洋能核电场址资源富集,正按照“风电主导、多能互补、融合增值、集群发展”的思路,系统谋划“十五五”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着力推动海洋清洁能源创新突破、产业集聚发展,努力打造全国海洋清洁能源综合利用高地。

■综合自浙江发布、浙江海洋经济

■编辑:越玥、张阿嫱,刘梓涵对此文亦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