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由申报会计师致同出具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对上交所此前提出的募投项目测算、效益合理性、融资必要性,以及公司业绩增长、应收存货核算、外销收入等核心问题逐一作出说明。根据最新调整,公司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37297万元,投向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两大核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申报会计师经核查确认相关测算审慎合理,不存在重大异常情形。
本次调整后的募投方案中,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总投资额8607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656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杰普特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实施。项目分为两个子项目:位于惠州仲恺高新区新地块的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期24个月,位于惠州光纤激光产业园现有厂房的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期12个月,重点提升MPO、MMC、FAU等关键光纤器件的交付能力,下游面向AI算力、数据中心、高速网络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项目投资构成明细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占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1建设投资100.00%1.1土地购置费用3.17%1.2场地建设投入34.90%1.3设备及软件投入61.93%2预备费3铺底流动资金合计100.00%
另一募投项目杰普特总部及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总投资额2471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21737万元,围绕飞秒激光器等前沿激光技术方向升级研发软硬件平台,打造数字化激光领域研发中心。该项目投资构成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占本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的比例1建设投资100.00%1.1设备及软件投入53.45%1.2场地投入46.55%2预备费3项目实施费用合计100.00%
本次募投剩余39000万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超过30%,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说明,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随着下游光通信行业需求爆发,营运资金需求同步提升。经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整体资金缺口约14.05亿元,大于本次拟融资规模,融资具备必要性与合理性。
针对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公司仅高密度光互联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完全达产后预计年营业收入21.76亿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7.27%,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8.13年。其中新地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营收17.41亿元,税后内部收益率15.93%;现有地块项目完全达产后年营收4.35亿元,税后内部收益率24.64%。公司披露,本次效益测算中产品单价参考历史销售价格略低于同型号产品平均售价,募投产品预计毛利率31.35%,与公司2026年上半年光纤器件业务33.14%的毛利率水平接近,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48.64%的均值,测算审慎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实现快速增长,2023年至2025年营业收入从12.26亿元增长至20.74亿元,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收14.87亿元,已超过2023年全年水平。增长核心来自三大业务板块协同驱动:激光器业务受益于新能源动力电池加工需求及消费级激光雕刻机市场拓展,2023-2025年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23.39%;智能装备业务依托光电检测、绿能装备领域客户放量,同期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29.32%;光纤器件业务2025年同比增长560.42%,2026年上半年收入已达2025年全年的2.79倍,成为增长最快的业务板块。
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6.97亿元,其中93.15%账龄在1年以内,整体账龄结构良好。2023年至2025年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比例均在85%以上,主要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按账龄迁徙率计提坏账,1-2年、2-3年账龄段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系对长账龄回收风险的审慎反映,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存货方面,2026年6月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0.74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35.37%,其中77.92%存货库龄在6个月以内,在手订单覆盖率达127.72%。公司对库龄2年以上的原材料全额计提减值,各类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异常,计提充分合理。
外销收入方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外销收入5.4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提升至36.48%,已超过2024年全年外销规模,增长核心来自境外客户V公司的光纤器件采购放量,该客户当期贡献外销收入3.96亿元,占外销总额73.01%。经与海关报关数据核对,调整后差异率仅为-0.25%,二者匹配性良好。公司测算,若美元汇率波动±5%,对当期外销收入的影响比例仅为±4.66%,贸易政策及汇率波动未对公司外销收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相关风险已在募集说明书中充分提示。
关于财务性投资情况,截至2026年6月末,公司仅持有合计7725.02万元的四家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权益工具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3.03%,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公司新投入的嘉兴光汇富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相关财务性投资,已在调整后的募投方案中同步完成合规安排,符合监管相关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后明确,本次募投项目投资测算、效益测算均具备合理性,公司业绩增长、应收及存货核算、外销收入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异常,相关发行条件符合监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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