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安徽合肥,一场持续多日的阴雨中,民政厅厅长李宏塔仍骑着自行车赶往单位。有人认出了他,也有人难以相信:一名厅级干部,竟没有专车接送,穿着朴素,车铃声混在街头车流里,显得十分普通。
也正是在这一年,中央纪委陆续收到多封举报信,矛头直指李宏塔。举报内容称,他借祖父李大钊的声望、父亲李葆华的影响谋取私利,涉嫌贪污受贿。由于问题涉及重大干部,调查组没有事先惊动安徽省有关部门,直接赶赴当地核查。
调查并没有从“名门之后”入手,而是查阅账目、走访同事、了解基层情况。结果很快出现了反差:举报信中的关键事实无法得到印证,许多与李宏塔共事过的人,反而主动讲起他多年工作中的细节。
李宏塔的家风,源头可以追溯到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在北京英勇就义,年仅38岁。当时,他的长子李葆华只有18岁。父亲牺牲后,李葆华继承了革命信念,也把“做事要对得起百姓”的要求带进了家庭。
李宏塔出生于1949年。由于父母工作繁忙,他幼年曾被送入托儿所,直到六岁左右才回到父母身边。家里并没有给他安排特殊待遇,反而处处提醒他,不要把祖父的名字当成个人资本。
有一次,家中收到几袋葡萄干。父母不在,年幼的李宏塔打开了一袋。父亲回来发现后,没有责骂孩子贪吃,却把道理讲得很重:“收了东西,就不能再说是小事。”随后,礼物被退回,已经拆开的那袋也照价赔付。
这种教育并不抽象。1965年中学毕业后,李宏塔参军,凭表现获得劳动能手、神枪手等荣誉。退伍后,他进入化工厂氯化车间,从普通工人做起。车间生产农药时,工人需要佩戴防毒面具,劳动环境并不轻松。
一次夜班,师傅临时让他接手尚未完全熟悉的操作。李宏塔没有推脱,按照要求完成了任务。住处离工厂有七八里路,他常年骑车往返,风雨很少迟到。工友记住的不是他的家庭出身,而是他肯下力气、肯替别人分担。
1973年,李宏塔被推荐到合肥工业大学学习。毕业后,他仍回到工厂担任技术员。1983年,他调任共青团安徽省委副书记,后来进入民政系统,从事社会救助和基层工作。职位变了,工作方式却没有改变。
在民政厅任职期间,他常带着救助名单下乡,不提前通知当地干部,而是让司机把车停在远处,自己步行进村。五保户住得是否安全、补助是否真正发到手,他都要当面询问。有意思的是,许多村民起初并不知道眼前这个朴素的人就是厅里的负责人。
农村税费改革期间,安徽部分地区采取划田代耕、群众筹助等方式解决五保户生活问题。李宏塔调查发现,不少年轻人外出务工,分给老人的土地无人耕种。凤台县一位八十多岁的五保老人,连日常生活都难以自理,更无法照料两亩田地。
他据此向省委提交报告,推动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200元提高到400元,并要求五保户凭卡直接领取生活补助,减少中间环节。这个变化看似只是数字调整,背后却是他对基层实际情况的反复核对。
2003年夏天,淮河流域遭遇新中国成立以来仅次于1954年的大洪水。7月3日,李宏塔从北京汇报工作后赶往王家坝,连回家报平安的时间都没有。进入蓄洪区后,他发现一些灾民不愿住进庵棚,原来棚内闷热如炉,根本无法久住。
他随即要求重新安排安置地点,协调机关、学校腾出房屋,最终安置灾民数万人。抗洪期间,他与救灾人员同吃同住,连续多日休息不足。后来群众反映救济粮中混有发黄米粒,他又带着司机和秘书到乡镇核查,确认情况属实后,立即调换粮食。
这些事情,成为调查人员走访时反复听到的内容。有人曾劝他说:“厅长也该坐车上下班。”李宏塔只是笑着回答:“骑车是锻炼,不耽误工作。”二十年间,他一直保持这种习惯。
住房情况同样让调查人员意外。按照当时安徽省有关干部住房标准,厅局级干部住房面积应为70至95平方米,而李宏塔一家长期住在55平方米的两居室。房子位于楼房西侧,冬冷夏热,家具也十分简单。
1989年、1994年和1998年,住房条件几次调整,他本可以依规申请,却总把机会让给更困难的干部。后来同事设法为他解决了一套临街旧房,因噪音太大,夫妻二人仍住在原来的老房子里。
调查组核查了他的财务、住房、工作记录,也听取了群众和同事的意见,未发现举报信所称问题。随后,中央纪委方面认定相关举报缺乏事实依据,属于捏造。那场调查没有给李宏塔增添什么特殊光环,却让一名干部几十年留下的工作痕迹,经受住了逐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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