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项立刚再度针对法律界争议发声,公开表示要带领胡锡进好好了解一遍《民法》,针对性回怼此前的舆论分歧,这场关于中国法治根基的深度论战,彻底刷屏全网。深耕时政法治评论二十年,我看过无数行业争议,但这一次的辩论,跳出了简单的舆论互撕,直指绝大多数国人、甚至舆论大V都不懂的核心盲区:中国现代法律,到底是全盘照搬西方,还是根植华夏千年律法、兼容中外优势的独创体系?

项立刚在长文中直言,胡锡进长期认为我国民法体系源自德法大陆法系,默认中国古代没有成熟民法,现代法律都是借鉴甚至照搬国外,这种认知存在极大偏差。他直言胡锡进语言出身、媒体从业多年,缺乏完整法律知识体系,对中国传统法治史认知浅薄,才会陷入“国外法律更高端、本土律法无根基”的误区。为此,他梳理从秦律、大明律到民国民法的完整脉络,证明中国自古就有成熟完整的民事法律体系,狠狠戳破了法律界多年存在的挟洋自重乱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全网九成网友都在跟风站队互怼,但今天我抛开对立,用最通俗的大白话,把这场论战的底层逻辑、核心误区、客观真相一次性讲透,这是全网几乎没人深度拆解的独家视角。

我们必须厘清第一个关键认知:有现代民法之名,不等于无传统民法之实。很多人被学界固有认知误导,觉得物权、债权、婚姻继承、债务赔偿这些法律概念,是近代才从西方传入中国。但事实恰恰相反,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律法体系里,民事规范早已高度成熟。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早在秦朝,《秦律》就已经覆盖土地物权、财产交易、借贷债务、婚姻家庭、侵权赔偿等所有民事核心领域,条文细密、权责清晰,形成了系统化的民间行为规范。发展到明代,《大明律》的《户律》篇章,更是构建了一套完整的民事法治体系,涵盖户籍田宅、土地买卖、房屋产权、婚约嫁娶、债务违约、市场监管等所有民生场景。对比同时期西方零散、破碎的律法条文,古代中国的民事法律,在完整性、系统性、落地性上,完全处于领先地位。

这也是项立刚最核心的观点:民法的本质,是规范人与人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这套治理逻辑,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千年生活习俗、价值伦理、社会规则的沉淀,不是西方独有的专利。近代民国颁布的《中华民国民法》,更是在本土千年律法基础上,结合时代需求优化完善,绝非简单照搬国外。

我认同项立刚的核心立场:法律的根,永远是本土文化与民族价值观。任何国家的法律,都是为适配本国国情、国民性格、社会结构而生。西方的法律体系,根植于他们的历史文化、社会契约和价值理念,直接照搬套用,必然水土不服。这些年法律界部分人一味推崇西方法理,贬低本土千年法治传承,盲目套用国外标准解读中国案件、评判中国法治,这才是舆论争议、大众反感的根本原因。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但客观来讲,我也不认同完全排斥域外法律的极端思维,这也是我区别于两方极端观点的中立深度解读。我们要区分法律内核和法律工具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中国现代《民法典》,底层治理逻辑、价值内核、立法宗旨,百分百根植于华夏传统法治文化,坚守中国社会的公序良俗和家国伦理,这是我们的根,绝对不会、也不能照搬西方。但近代西方率先完成现代化法治体系的系统化梳理,形成了成熟的法律术语、条文框架、司法流程,这些属于通用的技术工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简单说:根是中国的,工具可以借鉴全球的。我们借鉴的是规范化的立法形式、现代化的司法技术,绝对不是照搬西方的价值观和法治内核。胡锡进的误区,是把工具借鉴等同于体系照搬;而部分网友的极端认知,是把工具借鉴全盘否定,陷入闭门造车的误区。

当下法律界真正的问题,从来不是“学习国外法律”,而是本末倒置、舍本逐末。部分海归学者学了西方的工具,却丢了中国的根基,用西方的标准审判中国的社会,用外来的理念解构本土的伦理,这才是大家反感、争议不断的根源。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所以这场论战的终极答案很清晰:我们不反对适度学习国际法律规则,不排斥借鉴先进法治技术,毕竟大国发展需要对接国际规则、处理涉外纠纷。但绝对不能允许,用西方法治思维主导中国司法、教育中国学生、重塑中国社会的价值体系。

最好的法治发展模式,一定是守正创新、固本拓新。守住华夏千年法治的文化根基、价值内核,吸收全球先进的法治技术、治理经验,为我所用、本土化改造,这才是中国法治该有的样子。

摒弃挟洋自重的偏见,不搞盲目排外的极端,扎根本土、兼容中外,才是新时代中国法治最清醒、最正确的发展之路。

你觉得法律学习该扎根本土为主、借鉴国外为辅吗?理性聊聊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