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家中老人说新手机打不了电话,一看才发现,手机自带的通话功能竟会自动跳转广告,覆盖整个屏幕。还有网友表示,给运营商打电话时也会突然跳转弹窗广告,霸屏遮挡键盘;更有老人拍照半分钟被弹窗近20次。这些场景并非孤例,而是弹窗广告乱象的一次集中暴露。

弹窗广告发展到今天,已不只是“烦人”二字可以概括,而是对手机基本功能的“数字劫持”,尤其把老年人推入了更深的数字困境。手机越“智能”,他们反而越无助。

问题的核心,在于弹窗广告的治理存在太多“弹性空间”。表面上看,很多广告都提供了关闭按钮,似乎给了用户选择权。但实际操作中,关闭键小、颜色淡、位置隐蔽,甚至点“关闭”反而跳转下载页面。这种“形式上可关、实质上难关”的设计,本质上是拿合规当幌子,把用户困在广告里。对年轻人尚且防不胜防,对不熟悉智能手机的老人,更是步步陷阱。

更值得警惕的是系统级捆绑。以“快应用”为例,它与手机系统深度绑定,拥有较高权限,广告商借此频繁弹出、相互唤醒,用户却往往投诉无门。平台赚走了广告费,却把治理成本和体验代价转嫁给用户。与此同时,违规成本又明显偏低。当前对违规广告主的处罚上限仅为三万元,面对庞大的广告收益,这点罚款很难形成真正震慑。收益远大于风险,乱象自然屡禁不止。

其实,法律并非没有规定。《广告法》明确要求,互联网弹出广告应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可当“一键关闭”被做成“一键跳转”,当基础通信功能都能被广告覆盖,制度善意就被消解了。治理不能只靠用户反复点击、手动关闭,更不能把责任推给老人的“不会用”。

因此,监管必须刚性落地。一方面,要提高违法成本,按违法所得倍数处罚,对屡教不改者坚决下架、逐出市场;另一方面,要明确手机厂商、应用商店、广告主和分发平台的连带责任,不能出了事只让用户投诉无门。更重要的是,基础通信、紧急呼叫、运营商服务等场景应设为广告“禁区”,适老化模式必须强制做到无广告、无跳转、无诱导下载。投诉入口也要更简单,处理时限更明确,让用户维权不再难。

手机是工具,不是广告牌。弹窗广告可以有,但必须在法律和用户权益的边界内运行。不能给弹窗广告太多“弹性空间”,更不能让老人在数字时代连打电话、拍照都成为奢望。让每一部手机回归服务用户的本质,这不是高标准,而是底线。

编辑 孔盼成 审核 李建国 邓辉林 张雪松

(作者:读特评论员 张铃佳/文 徐瑜鸿/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