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经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2798499153F,以下简称“沈飞民机”)和中航(沈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696526915H,以下简称“中航沈阳投资”)股东会决议,沈飞民机吸收合并中航沈阳投资。吸收合并后,中航沈阳投资注销,沈飞民机存续且注册资本由人民币贰拾亿壹仟贰佰玖拾玖万肆仟玖佰元整变更为人民币贰拾贰亿伍仟肆佰贰拾陆万肆仟柒佰元整。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的沈飞民机承继。

基于上述事项,特此通知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各债权人可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中航沈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

中航(沈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