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投票的时候,我正蹲在电视机前啃鸭脖。
说蹲着不够准确,我半躺在沙发上,腿搭在茶几边上,手机弹出一条推送,朋友老李发来的:“你看这投票没,李荣浩和许嵩抢创作天花板,笑死。”
我点开一看,一个不到两百人的小投票,李荣浩74票,许嵩71票,差距三票。
老李追了句:“许嵩才第二?这帮人没听过《素颜》吧。”
我没接话。
因为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大概半个月前,我开车听电台,连放了三首许嵩的老歌,我全都会唱,一个字不落。
但放完之后主持人说“接下来是许嵩新专辑的歌”,我愣是没听出来是他。
(这事我没跟老李说,说了他肯定得跟我掰扯半天。)
其实我一开始也觉得许嵩该排第一,毕竟那是青春啊,那是大学宿舍里循环播放的背景音,是那个年代不需要买会员就能下载的MP3文件。
但你让我现在再去听他2012年之后的专辑,我说实话,记不住旋律。
这不是许嵩的问题,是我的问题吗?
写到这我媳妇凑过来看了一眼屏幕,说:“你就别装了,你手机里许嵩的歌就存了前两张专辑,后面那些你压根没下载。”
我说你能不能别拆我台。
她说:“我说的是实话,你连《昨夜书》都不会唱。”
我沉默了。
她说对了。
我嘴上说着许嵩是青春,但我对他的热情,真的就停在了2012年。
那之后他出的东西,我偶尔刷到会点开听听,旋律确实更精致了,编曲更复杂了,词也更有深度了——但你让我哼两句,我哼不出来。
他跟这个时代的关系,更像是一个老朋友,隔三差五发条朋友圈,你看一眼,哦,还活着呢,挺好。但不会专门去聊天。
但李荣浩不一样。
李荣浩的歌,我是被动学会的。
去商场逛街,背景音乐放《年少有为》,我走着走着就跟着唱了。去KTV,同事点了《麻雀》,我不会唱,但第二遍副歌的时候我已经能跟着哼哼了。刷短视频,连刷三条都是《乌梅子酱》的翻唱,洗脑洗得我那天晚上做梦都在“你浅浅的微笑就像乌梅子酱”。
——(哎我是不是唱错了,算了不重要)
这种能力,跟才华无关,跟技术也无关。
这是某种对大众情绪的精准捕捉。
我有个做音乐制作的朋友,小周,我俩喝酒的时候聊过这事。小周说李荣浩的和弦走向其实就那几套,扒一首歌用不了二十分钟,但你让他写一首能火的,他写不出来。
我说那不废话吗,这玩意要是能复刻,满大街都是李荣浩了。
小周喝了口酒,说了一句我记到现在的话:“你发现没有,李荣浩的歌,歌词里总有一个‘你’,而且这个‘你’从来不是具体的人,是随便谁都能代入的。”
我仔细一想,还真是。
《年少有为》里那个“你”,是你错过的那个人。《不将就》里那个“你”,是你还在等的人。《麻雀》里那个“你”,是跟你一样在底层挣扎的人。《乌梅子酱》里那个“你”,是你初恋。
他的歌就像一个万能插座,谁的情绪都能插上去通电。
许嵩的歌不是这样。
许嵩的歌词里也有“你”,但那个“你”越来越具象,越来越私人。从早年的“为你唱这首歌没有什么风格”,到后来开始写武侠、写古风、写哲学思考——他写的东西越来越像他日记本里的片段,跟他有相似经历的人会觉得“卧槽写的就是我”,但这部分人越来越少。
这不是退步,这是选择。
他自己选的路,不迎合,不讨好,想写什么写什么。我觉得牛逼,但我不觉得他是当下华语乐坛的创作天花板。
因为“天花板”这个词,本身就带着大众性的维度。
一个谁都没听过的天花板,那不叫天花板,叫地下室里的珍宝。
不过老李要是听到我这番话,估计得跟我吵起来。他是许嵩的死忠粉,从《玫瑰花的葬礼》追到现在,演唱会一场不落。上回去南京看许嵩演出,回来给我发了四十几条语音,每条都是大合唱的视频。
我没好意思跟他说,那些大合唱的歌,全是2012年之前的。
但老李有一句话说得我无力反驳:“你凭什么用‘出圈’来衡量创作?卡夫卡活着的时候也没出圈,耽误他是大师了吗?”
我当时的反应是:卡夫卡写的不是流行音乐。
但我没说出口,因为我觉得这话讲出来,有点欺负人。
流行音乐的本质,就是你得“流行”。这不是一个贬义词,这是这个行业的底层逻辑。你可以鄙视流量,但你不能鄙视“被更多人听到”。如果“被听到”不重要,那你发歌干什么?你写日记不行吗?
写到这有人可能要骂我了:你凭什么定义流行音乐?你算老几?
我不算老几,我就一普通听众,一个周末蹲在沙发上啃鸭脖、刷到投票会顺手投一个的普通人。
但恰恰是像我这样的普通人,构成了华语乐坛的基本盘。
不是乐评人,不是音综评委,不是专业院校的教授——是我们这些会在地铁上戴耳机听歌、会在洗澡的时候瞎鸡儿哼两句、会在KTV里把《李白》唱到破音的人。
我们决定了一首歌能不能变成“金曲”。
我们决定了一个歌手能不能被记住。
从这个角度说,李荣浩确实比许嵩更适合“天花板”这个词。不是因为他更优秀,而是因为他更广泛。
至于华晨宇,排第三也没啥可说的。
他有技术,有辨识度,有死忠粉,《好想爱这个世界啊》也确实破过圈。但他的问题跟后期的许嵩有点像,太“自己”了。他的音乐像是一个复杂的装置艺术品,需要说明书才能看懂。但大多数人听歌的时候,不想看说明书。
我们只想在一首歌的三分钟里,被理解,被击中,或者至少被逗笑。
而不是被教育。
(门尼和裘德我就不聊了,聊多了伤感情。小众不是罪,但小众还要争“天花板”,就有点——算了,不说了。)
其实写到这,我发现我好像跑题了。
这个投票本身,不到两百人参与,本来就是个乐子。但因为它的结果,我跟我朋友老李吵了一架,我开始翻出许嵩的新专辑认真听了一遍,我跟小周喝了顿酒聊了三个小时的和弦走向,我还因为写这篇文章跟我媳妇拌了几句嘴。
本来一个跟我没关系的投票,硬是让我折腾了一圈。
可能这就是“青春”这两个字的魔力吧。
你一提起它,就没办法客观。
你会忍不住站队,忍不住辩护,忍不住把“我喜欢”当成“他最强”。
但这本身也没什么错。
音乐听着听着,跟理智就没关系了。
不说了,我去煮个面,面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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