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转自:中华工商时报
为促进金融资源更多投向服务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日前,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等8部门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9月29日,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副司长车士义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对相关内容做出了解读。
《意见》从提升金融机构支持服务业的专业能力、加大对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金融支持、做强做优金融服务业等方面,提出19项工作举措。
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多,普遍面临轻资产融资难问题。《意见》指出,要推动金融机构转变传统重资产重抵押的融资支持理念,着力解决轻资产企业融资难题,增强服务业金融产品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提升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服务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触达率,加快构建适应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为服务业扩能提质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首先体现在加强金融支持服务业能力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加大服务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聚焦服务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做好首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服务业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画像。针对服务业体量小、轻资产等特征,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风险评估和差异化定价体系等。在供应链金融方面,推动完善供应链票据业务机制和系统功能,稳步加大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等推广应用。
同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发行债券,鼓励运用信用保护工具、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等增信措施,增强融资能力。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融资体系,发挥创业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上市融资、并购重组。发展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在服务业领域开展长期投资。鼓励为持有运输工具、机器设备的服务业经营主体提供定制化融资租赁解决方案,发展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租赁服务。
在加强政策激励和组织保障方面,《意见》提出,用好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等政策工具,适时优化政策,激励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消费信贷供给,做好对服务业重点领域金融支持。实施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一揽子政策。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确定融资担保业务范围和担保费率,支持服务业等领域经营主体融资发展。
此外,《意见》还围绕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具体领域,各有侧重做好金融支持。人民银行信贷市场司副司长车士义表示,服务业细分行业多、特征差别大,《意见》强调金融机构要立足自身战略定位、资源禀赋,找准服务业重点支持领域,形成差异化金融服务格局,不要求“大而全”的面面俱到式支持。全国性银行要发挥资金规模与网点支撑优势,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服务业薄弱环节,自主选择3-5个重点方向强化金融供给。地方法人银行要坚守服务当地的定位,根据地方服务业基础和未来发展规划,重点围绕1-2个行业开发适配区域特色的金融产品。同时,聚焦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重点领域,分别作出针对性的金融供给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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