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质量报道网9月30日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萍乡市胜源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天然泉水检出不合格。
通报显示,萍乡市胜源矿泉水有限公司的该批次纯天然泉水,江西省萍乡市胜源矿泉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省萍乡市胜源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纯天然泉水,其中余氯检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萍乡市胜源矿泉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0323736389717A,法定代表人为张伟,注册资本400万人民币,成立于2002-04-19,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抽检通报原文: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4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报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