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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人们在德国柏林轨道交通展参观。新华社记者 张豪夫摄

9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公布了备受瞩目的《欧洲创新法案》立法提案。作为欧盟“竞争力指南针”与“初创及扩展企业战略”下的重磅举措,该法案旨在打破长期困扰欧洲科技产业的单一市场内部壁垒,全面提升欧盟的技术主权与全球竞争力。

科研成果转化不足困扰欧洲创新发展。欧洲长期面临“科研强、产业弱”的尴尬境地,这一现象被称为“欧洲创新悖论”——虽然拥有世界顶尖的基础研究能力和科研成果,却难以在本土实现大规模的商业化与产业化。欧洲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在专利申请、学术论文发表等指标上表现优异,但在依托前沿技术培育引领全球市场的独角兽企业时往往步履维艰。统计显示,欧洲早期高科技初创企业不仅面临资金规模不足的问题,还面临27个成员国法律体系碎片化、监管标准不一的困境。这导致大量优质科研成果和顶尖人才流失至资本市场更成熟、商业化路径更顺畅的地区。

此外,全球主要经济体在创新领域的竞争日趋白热化。与中国、美国等国家相比,欧盟在公共研发采购方面的投资和应用规模存在明显差距。在此背景下,欧盟急需一套涵盖“融资—采购—监管”的全链条新规,以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梗阻。

本次公布的《欧洲创新法案》主要围绕三大核心机制展开,直击科研转化与企业规模化扩张过程中的堵点。为破解知识产权融资难题,法案提出建立全欧盟统一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框架,并设立数字交易匹配平台及知识产权融资专责中心。以往许多科技企业虽拥有核心专利,但因缺乏统一的评估标准,难以向金融机构进行抵押融资。新框架帮助企业将知识产权转化为可抵押资产,预计每年可释放高达102亿欧元的额外风投及债务融资,并节省3500万欧元的行政成本。构建统一公共研发采购机制,拟为适用范围内的公共研发采购建立统一程序,降低跨境联合采购难度,并明确将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主要保留给创新企业。同时,法案引入“欧洲优先”原则,要求相关采购项目中至少50%的研发活动须在欧盟或协议国境内完成,以引导政府公共资金向本土创新倾斜。据欧盟官方估算,该机制每年可为公共采购部门节省10亿欧元,并为企业创造259.2亿欧元的额外利润。

《监管沙盒理事会建议》配合法案同步发布,旨在为尚未被现有欧盟法规完全覆盖的前沿技术领域建立统一的测试框架。通过在受控且安全的真实环境中开展试点,企业可以在不触碰监管红线的前提下验证新技术,同时也为监管机构更新过时法规提供经验依据。

本土增长新动能备受欧洲各方期待。《欧洲创新法案》的推出得到了欧洲初创企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以及科研群体的积极回应。产业界普遍认为,将知识产权资产化与标准化研发采购相结合,是帮助科技企业跨越“死亡之谷”的有效途径。对于中小型创新企业而言,统一的采购流程不仅意味着获得了政府强有力的“首购客户”,还大幅降低了跨国合规成本。欧洲投资界亦对法案措施寄予厚望,认为统一的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将降低金融机构对早期技术项目的风险评估难度,吸引更多私人资本留在欧洲本地,改变此前欧洲高技术企业普遍依赖海外风投注资的局面。

尽管《欧洲创新法案》描绘了一幅具有吸引力的改革蓝图,但其后续实施仍面临诸多考验。据有关人士分析,首先,立法审批仍需时日。作为欧盟级别的法律提案,该法案随后需经过欧洲议会与欧盟理事会长达数月的审议与博弈,各成员国在公共采购权限、产业保护力度以及本地化配额等细节上可能存在分歧。其次,部分科研与创新机构也表达了对法案覆盖范围有限的担忧,认为仅靠采购和知识产权评估尚不足以解决高等教育体系与市场需求脱节的结构性矛盾。最后,如何协调“欧洲优先”原则与国际贸易规则之间的关系,以及各成员国能否真正建立起跨国互信的监管沙盒,都将是法案付诸实施后的关键考题。(经济日报记者 梁 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