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鹤岗融媒)

10月1日,我市进入森林草原防灭火秋季高火险期,且正值秋收期、林区采集高峰期和国庆旅游黄金期“三期叠加”,需进一步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力度。根据《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规定,现发布《鹤岗市2026年秋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时段

2026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禁火区域

全市林区及林缘200米以内区域。

三、禁止用火行为

高火险时段内,在禁火区严禁下列野外用火行为:

(一)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草区;

(二)严禁烧荒、烧秸秆、烧枝桠、烧煮加工山野菜、焚烧垃圾和废旧地膜;

(三)严禁野外吸烟、点烛、燃香、烧纸,野炊、点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和举办篝火活动;

(四)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在林区、牧区和林缘区进行爆破、狩猎、烧火驱兽等涉火活动;

(五)林区遇有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严禁一切生产、生活用火;

(六)严禁其他野外用火行为。

禁火期间,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进禁火令落实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增派巡护人员,强化防火巡查,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务求禁火令取得实效。全市森林扑火队伍要进入临战状态,及时处置火情。林区或靠近林缘的单位或个人要自觉遵守禁火令,坚决杜绝人为用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

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

特此通告。

鹤岗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