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红楼梦》,芳官是我私心偏爱的丫头之一。

她没有袭人的周全,没有晴雯的锋芒,却有一种旁人少有的鲜活。

她是贾府买来唱戏的十二个女孩之一,戏班解散后分到怡红院,成了宝玉身边的小丫头。

可就是这个小丫头,活得比谁都敞亮。

01 她是宝玉眼里的“一个人”

宝玉对芳官的偏爱,是明晃晃的。

第六十三回宝玉生日第二天,他把芳官叫到跟前,命她改妆,将周围的短发剃了去,露出碧青头皮,又给她取了个番名,叫“耶律雄奴”。

后来旁人取笑这名字,宝玉又赶紧改口,说海西有个“金星玻璃宝石”,便叫她“温都里纳”,众人嫌拗口,翻成汉名唤“玻璃”。

一个丫头,被主子翻来覆去地改名、改妆,这在怡红院是独一份的待遇。

更早的时候,芳官被干娘克扣月钱,用剩水给她洗头,她当场就顶了回去:

“把你女儿的剩水给我洗。我一个月的月钱都是你拿着,沾我的光不算,反倒给我剩东剩西的!”

宝玉知道后,非但不觉得她逾矩,反而说“怨不得芳官”,还因此和婆子们动了气。

在宝玉眼里,芳官不是奴才,是一个有血有肉、会哭会闹、会顶嘴会撒娇的“人”。他喜欢她的,恰恰是这份没有被规矩磨平的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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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醉后那一扶,是“贤良”还是“挖坑”?

02 醉后那一扶,是“贤良”还是“挖坑”?

可也正是这份偏爱,给芳官招来了祸。

第六十三回,宝玉生日夜宴,众人喝酒划拳,闹到深夜。芳官喝醉了,靠在袭人身上。

袭人怎么做的?

“见芳官醉的很,恐闹他唾酒,只得轻轻起来,就将芳官扶在宝玉之侧,由他睡了。自己却在对面榻上倒下”。

第二天一早,芳官醒来,发现自己和宝玉同榻,忙笑着下地说“我怎么吃的不知道了”。

袭人却笑道:“不害羞,你吃醉了,怎么也不拣地方儿乱挺下了?”

明明是袭人亲手把她扶过去的,第二天却说是芳官自己乱睡。

王夫人平生最忌讳的,就是怡红院的丫头和宝玉亲近。芳官和宝玉躺在一张床上,哪怕什么都没发生,传出去也足够王夫人找到理由把她撵走。

袭人在满屋子人都醉倒的时候,偏偏是清醒的那一个。

她把芳官放到宝玉身边,自己远远睡在对面——这个动作,怎么看都不像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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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柳五儿的事,碰到了谁的底线

03 柳五儿的事,碰到了谁的底线

如果说醉后同榻是暗棋,那柳五儿的事,就是明面上的导火索。

柳五儿是厨房柳嫂子的女儿,生得品貌不俗,曹公甚至将她与平儿、袭人、紫鹃、鸳鸯这些一等丫鬟相提并论。

芳官与柳五儿交好,一心想帮她进怡红院当差。宝玉挨打时王夫人给的玫瑰露,芳官转手就送给了柳五儿;柳五儿得了茯苓霜,也想着分一份给芳官。

怡红院的坑位就那么多。芳官帮柳五儿进来,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怡红院多一个人分宝玉的宠爱,多一个人争未来的出路。

芳官自己或许没想那么多,她只是单纯地想帮朋友。但在怡红院那个等级森严的地方,每一个丫环的位置都是挤出来的。

后来玫瑰露和茯苓霜事发,柳五儿被林之孝家的当贼拿住。玫瑰露是宝玉让袭人给的芳官,然后芳官给了五儿。

袭人什么都清楚,但她一句话都没说。她当然不会说——除不了芳官,那就除掉柳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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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她最后选择了出家

04 她最后选择了出家

芳官的结局,是在第七十七回王夫人抄检怡红院之后被撵出去的。王夫人给她的罪名是“调唆着宝玉无所不为”。

她干娘要领她出去配人,芳官“如同疯了一般,茶饭不吃,只是要剪了头发,做尼姑去”。最后她跟了水月庵的智通,青灯古佛,了此一生。

一个那样鲜活的姑娘,唱过戏,扮过小土番,被宝玉翻来覆去地改过名字,在怡红院里笑过闹过顶撞过婆子。

最后,她宁可出家,也不肯再被人当物件一样买卖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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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写在最后

芳官有她的毛病。她骄纵,她张扬,她不懂藏拙。在那个地方,不懂藏拙就是最大的罪。

但我始终觉得,芳官被赶出去,袭人的手笔是躲不掉的。醉后那一扶,是埋雷;柳五儿的事,是借力。

袭人不需要亲自去王夫人面前告状,她只需要让事情“自然发生”,让芳官自己站到风口浪尖上。

芳官太干净了。她不懂,在这个院子里,受宠本身就是罪,帮朋友本身就是罪,活得痛快本身就是罪。

她以为自己只是做自己,却不知道在别人眼里,她的每一次笑、每一次闹、每一次被宝玉多看一眼,都是在动别人的奶酪。

她没有做错什么。她只是不够世故,不够谨慎,不够懂得把真心藏起来。而那个地方,容不下的恰恰就是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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