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春江花月项目高处坠落致 1 人死亡事故通报

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示时间:2026-09-30 08:36

一、项目简介

本次出事项目为费县春江花月项目,坐落于山东省临沂市费县。项目参建多方齐全:建设单位临沂明宸置业有限公司;总包施工单位费县启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建勘勘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冠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临沂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临沂承儒地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包含多专业交叉作业,现场高处作业环节多,安全管控压力较大。

二、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于 2024 年 12 月 12 日 15:50,在春江花月项目施工现场,发生 2 米以上高处坠落事故,事故造成 1 名作业人员身亡,本次事故带来直接经济损失 185 万元。 经费县人民政府 2026 年 01 月 30 日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件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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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认定 (1)责任单位

1、临沂承儒地暖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未按要求配备防护用品,没有对工人开展安全培训考核,未能督促人员规范佩戴防护装备,是主要责任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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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费县启宸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存在漏洞,对现场作业监管缺位,对本次事故负有责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25MA3NQD02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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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山东冠标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对项目劳务分包单位现场安全情况监理履职不到位,未能及时排查现场安全隐患。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300MA3PORTH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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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责任人员

王*京(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刘*杰(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姚*远(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王*功(劳务分包项目负责人);冯*(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法(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陈*祥(事故遇难人员)等相关人员被认定为本起事故责任人员。

临沂市住建局将依据调查报告,对涉事企业、相关责任人开展行政处罚,同步向相关证书发证机关移送处罚建议。

四、行业观察

高处坠落一直是建筑施工领域最高发的安全事故类型,很多事故根源不在于设备硬件,而在劳务分包管理、安全教育、安全防护落实等基础管理环节。 本项目暴露了多层管理漏洞:总包对分包管控弱化、劳务单位安全培训流于形式、监理现场巡查把关不严。多方主体都存在安全责任悬空的问题。 建筑工程施工,尤其涉及劳务外包的项目,总包不能以分包为由转嫁安全管理责任。监理单位也需要切实发挥现场监督职能,紧盯高处作业等高危工序。各地住建主管部门持续加大事故追责力度,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总包、分包、监理单位连同相关管理人员,都会被同步追责,企业还将面临信用扣分、资质核查等连锁影响。

信息来源: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