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水带去哪里了?消火栓不配水带,那这个消火栓还有什么用?”日前,北京经开区消防救援支队的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北京斑马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举报核查时发现该单位多项消防设施故障,依法对该单位开出2.9万元罚单。
经开区消防检查中发现,该单位地上6层安全出口指示标识故障、声光报警器故障;地上4层南侧疏散通道墙壁消火栓缺少消防水带;1层防烟楼梯间前室的门设置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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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消火栓中没有水带。经开区消防供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监督执法员依法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9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隐患。
经开区消防提醒各社会单位及物业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设施,每日巡查消防设施,确保安全出口指示标识、声光报警器等设备完好有效。要保障通道畅通,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消火栓内水带、水枪等配件必须配备齐全。要规范防火分隔,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必须符合防火规范并保持常闭。
编辑 刘倩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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