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货币当局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改革完善房地产信贷管理的意见,配套的5项管理办法也同步出炉。这套文件把开发贷、个人按揭、商业地产、城市更新全链条的信贷规则重做了一遍。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最影响普通人的是放款节点。以后买现房,贷款在销售备案后发。买预售房,严格等到项目竣工备案后才发。也就是你得先拿到房,才开始还月供,彻底堵掉没交房先还贷、钱房两空的老毛病。房贷最长年限也从30年延到40年,月供能摊得更薄。

存量房贷也有活路。浮动利率的房贷,当利率和新发贷款偏离到一定幅度,你可以跟银行协商改利率,或者申请新贷款把旧的置换掉,怎么选你自己定。阶段性失去收入还不上钱的,银行可以延后还款、展期、延迟还本,按市场化法治化协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开发端换个逻辑。一个项目对应一家主办银行,开发贷期限跟着建设销售周期走,预售项目最长5年、现房7年,首次还本原则上安排在竣工备案之后,避免建设期就逼着还钱、钱被挪去别的项目。贷款按进度分批放,直接付到项目交易对象账户。

这套文件是保交楼经验的制度化。过去几年爆的雷,根子大多在钱被挪走、房子没跟上。现在主办银行制加资金受托支付,等于给每个项目单独建账本,购房人的钱和工程绑死,开发商想拆东墙补西墙没那么容易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购房人保护是实打实的。放款节点卡在竣工备案,意味着开发商不把房交到你手上,就收不到你的月供,风险从买家转移到卖家。年限拉到40年,则给收入增长慢的年轻人更长的摊还窗口,早期压力小一点。

整体看,这是从救火转向立制度。以前政策偏应急托底,这次是把保交楼、防挪用、支持合理需求全嵌进信贷流程,房地产融资从看公司信用慢慢改成看项目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