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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认李艳军、刘重学、夏发荣、冯崇贵为见义勇为群体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营造会理市崇尚正义、敢于担当、助人为乐的良好社会风尚,根据《凉山州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凉府发〔2023〕19号)相关规定,经云甸派出所调查核实、云甸镇人民政府申报、会理市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审议,拟推荐李艳军、刘重学、夏发荣、冯崇贵4人为见义勇为群体。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李艳军,男,汉族,群众,1975年出生,户籍地址:四川省会理市云甸镇;刘重学,男,汉族,群众,1976年出生,户籍地址:四川省会理市云甸镇;夏发荣,男,汉族,群众,1983年出生,户籍地址:四川省会理市云甸镇;冯崇贵,男,汉族,群众,1970年出生,户籍地址:四川省会理市云甸镇。
二、主要事迹
2026年8月15日15时许,云甸镇村民李艳军、刘重学、夏发荣、冯崇贵在德昌县乐跃镇群英沟水域救起2名溺水儿童。救援现场情况复杂、风险较高,4人均无相关救援工作职责,属于自发主动、临危救人的正义行为。经过协同配合、全力营救,成功将两名落水儿童安全救上岸,及时挽救了未成年人的宝贵生命,有效避免了悲剧的发生。
三、公示期限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8日—10月12日。
四、异议受理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事迹有异议,请实名以电话、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委政法委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线索证据。
联系电话:5622356
联系地址:会理市县府街39号
邮政编码:615100
特此公示。
中共会理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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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会理宣传
编辑:郭舒曼 何君
责编:舒怡
编审:阿比伊木
终审: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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