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实施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抖音已完成清理,小红书发公约
①无资质不能卖
夸大收益不能讲,诱导话术不能用
②短视频等营销金融产品
网络营销内容,由金融机构负责
③保险销售行为规范
逐步覆盖多环节多主体多渠道
1
明日实施
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
抖音已完成清理,小红书发公约
随着,9月30日的逐渐临近,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新规,又成为大家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其实,自从互联网保险业务开展以来,关于谁能网销?需要什么资质?营销材料有什么要求等等
在互联网保险相关办法中,也都有陆续明确,这些从头部险企的官方账号直播中,也都能看到资质的标注和材料的标准化等...
不过,自2026年9月30日实施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不仅是首次人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八部门,齐发文进行规范!
更是,对包括保险在内的所有金融产品互联网营销,从资质、内容、行为等方面,提出统一的规范要求。
与此同时,按照新规要求,多个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已经在9月30日之前,对不符合要求的营销内容和行为,完成整改清理工作。
比如,抖音已经全面下线“理财师”黄V认证,6888名理财师认证全量清退。
再比如,小红书发布首份《社区金融生态公约》,强调从业人员展业必须有资质。
2
短视频等营销金融产品
网络营销内容,由金融机构负责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和社交等平台的兴起,很多保险从业人员,借由第三方平台吸引流量,并有效转化到业绩上。
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有很多乱象频发,比如,1200元租借蓝V(获平台认证)账号,冒充险企分支机构卖港险。
再比如,在各大平台常见的夸大收益,或暗示承诺收益等等...
此次,八部门联合下发金融产品网销新规,就是要从规则入手,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进行全面规范。
第一,明确什么是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新规第三条中,明确“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是指通过互联网对金融产品进行商业性宣传推介的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展示介绍金融产品相关信息或金融机构业务品牌,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购买金融产品提供转接渠道等。
第二,强调主体责任,金融机构对网络营销内容的合规性负责。
同时,保险机构等要建立审核机制,由总部统筹管理、审批备案及合规审查,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更重要的是,营销人员通过公众号、直播、短视频等营销金融产品的,都应使用金融机构审核确定的内容!
第三,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等营销金融产品,要在金融机构开设的账号进行。
而且,营销人员要是具备资质的从业人员,并获得金融机构的授权同意。
此前,多位明星艺人现身保险直播间介绍保险产品,就亮出了自己的保险执业证号。
第四,新规强调制作网络营销内容“八不得”,详见上图。
包括,不得使用引人误导内容、夸大保险责任或保险产品收益等。
这些禁止行为,在保险业的多个规范文件中,都有提及。
3
保险销售行为规范
逐步覆盖多环节、多主体多渠道
此外,新规下发之后,对账号资质如何认定?是否必须是机构账号等,也是大家争议比较大的地方。
从前文提到的,小红书等平台下发的公约看,似乎并没有大家此前想象的那么严苛,主要还是强调保险从业人员,要有从事保险销售的资质。
至于,具体的执行情况,明日之后,大家从各平台的情况,自见分晓。
之所以,大家对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自2026年9月30日施行后的情况格外关注,还是担心会新规会对当前展业模式,造成较大冲击。
其实,大家也不必太多担忧,从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监管就已经对从售前、售中、售后的全链条行为进行规范。
此前,下发的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如今要实行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等,则是聚焦具体的销售渠道,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详见《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销售人员不得在公告前“炒停售”,不得利用监管作“背书”,离职后不得怂恿客户退保》
《三大新规落地:分红险、银保渠道、产品适当性等全面升级...》
大家仔细看近几年先后下发的文件,不难发现,随着行业进入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阶段,对于保险行业的规范也在逐步细化、提升。
从产品设计之初的费率合理性,再到贯穿整个销售环节的行为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演示利率的真实性、产品和人员分级“按级销售”等。
甚至,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等,也从资负管理、渠道费用结构等方面,提出更细致的要求。
这些也与近日国新办发布会上,金融强国建设未来五年发展规划的要求相一致。
即,目标2030年,要形成总体框架,具体包括体系结构的优化、监管严密有力、法治体系完备齐全等8个方面。
详见《定调未来五年!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优化机构体系,大力整治违规返佣等行为...》
所以,如今的规范主要还是对一些销售乱象进行约束、强化消费者保护,而这也只会是个开始,在未来仍会继续细化...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