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经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9月29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6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居民购买首套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实施财政贴息。

《通知》明确,支持对象须同时符合三项条件:使用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不包括以新发放商贷置换存量贷款;所购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所购住房价格在150万元以下(含150万元)。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时称,“首套住房”的认定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既包括新房也包括二手房;使用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和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群体,此次不叠加享受政策支持。

中国指数研究院政策研究总监陈文静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财政以“补息差”的方式,在不触动贷款合同利率、不压缩银行净息差的前提下,将财政资金定向投向真实的自住需求,切实减轻了购房者的月供压力。

三部门相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举例指出,对于一笔长期限的100万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考虑到大多数房贷按月付息和还款、贷款余额逐月减少,贴息政策最多可帮助借款人累计减少付息近5万元;具体贴息金额视贷款规模、期限、还款方式等情况而异。

贴息标准方面,财政部门按照贷款本金给予年化1个百分点、期限不超过5年的贴息支持,单户可享受贴息的贷款规模上限为100万元。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分别按照90%、10%承担,省级及以下财政分担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自主确定。政策实施期暂定1年,执行中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预算已做充分安排,据实结算。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杨志勇认为,中央财政实施居民购房贷款贴息政策,实际是在需求侧进一步打开政策发力空间。在资金保障方面,资金总规模不设上限表明中央和地方财政已作充分预算安排,为政策后续落地提供了足额保障。

据悉,9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国常会”),研究宏观政策发力提效、促进有效投资有关工作,并作出一系列针对性部署。会议提出,推出一批务实管用的增量政策,优化财政支出安排,用好地方政府债务结存限额,综合运用并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工具,增加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支农支小等再贷款额度,研究出台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就业增收等政策措施。

陈文静认为,本次政策是落实国常会工作部署的具体体现。房贷贴息以财政空间置换货币政策空间,为宏观政策打开新的操作通道,成为兼顾民生保障与稳定市场的结构性政策工具,其信号意义明显,对于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促进需求释放将产生直接利好。

上述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贴息是一项重要的财政金融协同政策工具。考虑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点多面广,为便于广大居民家庭就近贷、就近享,开展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全部银行,都可以按规定经办居民购房贷款贴息业务。

此外,购房人按照正常信贷流程在银行办理贷款,只需在签订贷款合同的同时,同步授权银行代为办理贴息。银行自动识别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在按月收息时,自动计算并扣减对应的贴息金额。借款人正常还贷,贴息优惠会直接体现在每期还款金额里。银行将通过手机短信、APP消息等方式,及时告知贴息享受情况,让借款人“心里有数”。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临近国庆节,此时出台政策将对市场形成催化作用。“政策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预计符合条件的中小户型刚需新房、二手房带看量与咨询量会走高,同时结合政策对首套住房的界定,以及购买住房价格的要求,未来市场成交结构将进一步向刚需自住房源倾斜。”

多位市场人士表示,从中长期看,房贷贴息将与前期限购松绑、利率下调、税费减免等政策形成组合效应,预计在四季度持续修复市场基本面,缓解房地产行业下行压力。

需要注意的是,贴息仅针对利息减负,不改变原有贷款合同权责。购房者仍需结合自身收入水平与偿债能力理性置业,避免过度负债。

(编辑:朱会珊 审核:朱紫云 校对: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