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证券
出品:新浪财技上市公司研究院
文/夏虫工作室
核心观点:亨通光电账面躺着超130亿资金,为何却顶格发行30%股份定增拟募资66亿,且三成用于补流?值得注意的是,公司长期大存大贷,且部分资金流向集团财务公司,公司是否沦为母公司融资工具?叠加三年调减71.56亿营收的会计差错与凯乐科技512亿造假案的历史牵连,亨通光电的财务底色是否需要重新审视。此次顶格定增又是否能否顺利闯关?
近日,亨通光电巨额定增扩产遭投资者用脚投票,公司股价大幅下挫,9月28日当日股价跌停,9月29日延续下跌,跌幅接近6%。
9月24日晚间,亨通光电发布定增预案,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不超过7.4亿股,募集资金不超过66.36亿元,其中近五成资金用于光通信项目,近三成资金用于补充流动性及近两成资金用于能源互联项目。具体而言,7.58亿元用于新一代光纤研发及生产项目;8.62亿元用于内蒙古光学高端光学新材料建设项目;1.96亿元用于CPO先进封装研发项目;2.81亿元用于亨通数据智联通信项目;10.51亿元用于AI先进光互联项目;6.44亿元用于亨通(揭阳)海洋能源互联与智慧运维项目;4.69亿元用于万吨级深远海敷设船投资建设项目;3.85亿元用于亨通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项目及19.9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账面超130亿元为何顶格募资?
亨通光电此次定增募资可谓“顶格”募资。
首先,从发行股份看,预案的发行上限7.40亿股相当于发行前总股本的30%。根据相关规则,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按9月24日的总股本测算,7.40亿股刚好满足监管允许的“不超过总股本30%”上限。
其次,从补流资金看,公司也是顶格踩线补流。此次募集资金上限为66.36亿元,而用于补流资金达到19.9亿元,补流资金占比达到30%。根据相关规则,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需要指出的是,如此顶格募资,对股权稀释及摊薄即期回报较大。如果募资66.36亿,按市价发行,发行价若按9月24日收盘价67.38元,若按底价80%即53.9元,进行测算,整体股份稀释比例大致在5%左右。事实上,公司也在公告坦言摊薄即期回报风险。即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规模将有一定增长。但是,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充分发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将可能无法与净资产及总股本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同时,如果经营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很可能会影响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预期效果。
如此顶格募资,但亨通光电似乎账面并不缺资金。截止2026年6月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与交易性金融资产合计金额超过130亿元。值得一提的是,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较10年前下降了十个点,目前资产负债率为52%。
此外,公司低门槛业绩承诺也引发市场其未来业绩能否维持高持续性增长表示担忧。
在发生发布定增同时也抛出一份员工持股计划。亨通光电于2026年9月24日发布了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核心是以34.27元/股(约为市价5折)向不超过222名核心员工授予不超过843.68万股,股票来自公司已回购股份。然而,半价持股下其业绩承诺门槛似乎并不高。公告显示,业绩考核目标是以2025年为基准,2026年、2027年营收增长目标为15%和20%;归母净利润增长目标为90%和100%,营收或归母净利润二者其一达成便可。而2026年上半年公司营收增速已同比增长31.13%,归母净利润增速同比增长93.38%,解锁条件低于上半年实际业绩。如此低的业绩解锁条件,这是否意味着公司对未来高增长缺乏信心?
大存大贷是否存财务黑洞?
亨通光电常年呈现出大存大贷现象。值得注意的是,鹰眼预警对公司存贷双高发出风险预警提示。
尽管公司账面资金超130亿元,但同时有息债务规模也不小。2023年至2026年半年报末,公司的货币资金(不含交易性金融资产)分别为115.35亿元、119.18亿元、133.75亿元、128.96亿元;同期短期债务分别为119.99亿元、107.45亿元、122.57亿元、147.52亿元。
颇为意外的是,公司账面近130亿元货币资金,却存在大额受限资金。2026年半年报显示,公司的受限资金高达48.45亿元,受限资金占比近四成。
根据亨通光电的货币资金明细,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发现,公司其他货币资金为48.4亿元,占比37.53%;存放财务公司存款为27.99亿元,占比为21.7%,上述两者资金金额占比接近六成。
我们注意到,公司主要将资金存于集团控股的亨通财务公司。然而,亨通光电与财务公司的往来出现高存低贷的现象。
据2026年上半年亨通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在关联方亨通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余额27.99亿元(披露占比56.07%),存款利率为0.25%至1.4%;同期贷款余额4.66亿元(占比8.44%),贷款利率为2.3%至2.7%。事实上,亨通光电多年与财务公司均出现高存低贷现象,以2023年年报为例,公司向财务公司存款余额超过30亿元,而同期贷款余额仅为8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公司曾发债票面利率高达10%。2025年公司利息收入1.64亿元、利息费用3.69亿元;2026年上半年利息收入0.77亿元、利息费用1.55亿元。需要警惕的是,2026年6月末公司短期有息债务147.52亿元 远高于可动用货币资金80.51亿元,现金短债比降至0.55,是否需要警惕“短贷长投”与期限错配等可能存在的风险?
至此,我们不解的是,公司一边上市公司高息举债,一边却又低息存入母公司的财务公司,这种商业安排又是否合理?亨通光电又是否可能沦为母公司融资工具?
业内人士表示,集团财务公司存款是“存贷双高”最典型的灰色地带(具体或可以参考具体详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曾于2022年6月发表的《财务公司隐秘的角落:东旭系、亿利系等上市公司沦为集团融资工具?》的深度研究报告),因此该部分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存款利率公允性,是外部投资者最难以穿透也需要高度警惕的风险。
会计差错背后的凯乐科技严重财务造假
我们发现公司的预付款近年也在持续攀升,由2021年的13.24亿元飙涨至2026年半年报的26.28亿元,翻倍式上涨。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的预付款出现长期挂账现象,2025年预付账款挂账超过三年的金额超过1亿元。
我们发现,亨通光电自2014年营收规模呈现出持续上涨态势,这背后浮现凯乐科技及相关低毛利率的贸易业务。2016年以来亨通光电预付款项大幅增长,2018年末亨通光电预付款项为33.36亿元,同比增长27.42%。亨通光电前期公告称,部分预付款项系专网通信设备预付采购款。亨通光电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预付给凯乐科技,再由凯乐科技向其上游供应商预付采购款。待产品交付客户后,按照约定进行货款结算。对此,新浪财经曾于2019年5月12日晚间发表《亨通光电33亿预付款与集团69亿其他应收款之谜》一文,对该贸易业务交易合理性及问题客户凯乐科技提出质疑,从事后复盘看,相关质疑或一定程度获得验证。
事实上2024年4月底,亨通光电因连续三年年报不准确被监管通报批评。据《通报批评决定》,经查明,2022年4月26日,亨通光电披露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称,公司回顾2017年、2018年、2019年日常业务中“商品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将其中公司虽承担存货和价格风险但对供应商没有选择权的部分“商品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核算,调整公司2017年、2018年、2019年合并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项目,并更正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中附注相关内容。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后,公司2017年年报调减营业收入13.96亿元、调减营业成本13.96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5.68%、7.22%;2018年年报调减营业收入38.70亿元、调减营业成本38.70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12.90%、16.41%;2019年年报调减营业收入18.90亿元、调减营业成本18.90亿元,分别占更正后对应科目金额的6.33%、7.71%。三年合计调减营业收入71.56亿元、营业成本71.56亿元。监管指出,亨通光电前期部分会计核算和会计处理存在差错,导致多期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影响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需要强调的是,凯乐科技被监管证实大部分业务存在财务造假。2016年至2020年,凯乐科技与隋田力合作开展“专网通信”业务,除2016年有少量真实业务外,其余均为虚假——仅按合同伪造采购入库、生产入库、销售出库等单据,没有任何与之匹配的生产和物流,借此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12.25亿元、虚增营业成本443.52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9.36亿元,虚增收入占各年披露营收的比例从48.99%一路升至91.13%。
至此,我们疑惑的是,亨通光电此次会计差错多少业务涉及凯乐科技交易?相关业务真实性是否需要再次审视?
在亨通光电大存大贷及会计差错背景下,公司此次定增又能否顺利闯关?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2025年3月27日修正施行),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需要补充的是,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仅有3项上交所监管措施——2024年4月25日通报批评、2024年9月9日口头警示(2023年度关联交易超预计金额未及时审议披露)、2022年12月23日口头警示(“亨通转债”赎回摘牌公告未按规定提交停复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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