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要:
广州成为北上广深中第三个落地“8·28”销售制度改革细则的一线城市,整体框架延续“封顶预售、优先现房、资金严管”的统一要求,同时在过渡期安排、定金比例、土地缴款等维度做出差异化处理。
在途项目设置分层过渡机制:“已取工规证未办预售”按旧规执行;“已拿地未取工规证”原则上执行新政,但经区政府确保交付、市级备案后,2027年底前仍可按原预售条件申请。
现房销售定金定为“不得高于总价5%”,为目前一线城市最高水平,高于北京1%、上海3%。
土地出让金首付不低于50%,余款可延至一年内缴清,特殊情形可再延一年,土地市场买方市场特征进一步凸显。
一、 核心看点:在途项目“有保有压”的过渡设计
对于市场最为关注的“在途项目”如何处理,广州细则给出了较为清晰的分类安排。文件以2026年8月28日为分界点,将受影响项目划分为三类:
第一类, 8月28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办预售证的项目,预售条件与资金监管均按原有政策执行,不受新政约束。
第二类, 8月28日前已拿地但未取得工规证的项目,以及8月28日前已发布出让公告、8月28日后才拿地的项目,原则上执行新的预售政策。但细则留出了关键的过渡窗口:只要各区政府确保能够按时建成交付、在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的情况下报市级部门备案,2027年底前仍可按原有预售条件申请预售。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这部分项目的工程和财务节点因新政划段而被打乱,“确实有冲击”。过渡期安排意在落实新政的同时,对冲政策对企业的即期影响,同时也在倒逼开发商加快开发建设与销售进度,须在明年底前消化完毕。
第三类, 历史遗留问题项目,经各区政府评估风险后,可按在途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过渡期项目并非“无条件放行”。细则明确,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设定重点监管额度,须覆盖项目全部剩余工程建设费用,保障竣工验收及水电气等配套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这被业内解读为“保”的同时亦施加了“压”——既要尊重现实,又要贯彻新发展模式对资金安全的要求。
二、 定金制度:5%上限的“进取”与“务实”
在现房销售配套制度方面,广州细则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现房销售定金的,应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签订定金合同,定金不得高于房屋总价5%,并须全额存入监管账户,竣工备案前不得使用。
这一比例在一线城市中最高——北京为1%、上海为3%。李宇嘉在政策点评中认为,5%达到了国家明确的上限水平,其作用需要重新认识:定金既能让购房人提前锁定房源与价格,也为房企提供了提前摸排客户、研判市场前景的窗口,银行亦可据此评估项目运营情况。他同时提及,参照香港做法,定金原则上不能退,因为以定金推进建设、举借贷款,一旦退还,对开发商的冲击过大。
三、 信贷与资金监管:主办银行制全面落地
信贷规则的重构是本次新政的另一核心。广州细则明确,2026年8月28日后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须在竣工备案后方可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含公积金贷款),贷款资金通过受托支付方式进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这意味着按揭回款节点较此前大幅后移,房企资金链压力相应加大。
与此配套的是主办银行制度的全面推行。细则要求,项目相关的全部资金——包括开发贷款、项目自有资金、现房销售资金等——均须纳入主办银行开立的资金账户管理,实现资金封闭独立运转,杜绝与其他项目交叉。
李宇嘉特别指出,“资金账户”与“资金管理账户”存在区别:前者强调封闭监管,预售资金和定金在交付前不能动用;后者强调账户唯一性,杜绝挪用。两者叠加,意在从制度层面堵住过往资金链上的漏洞。
四、 土地出让:买方市场特征强化,供地逻辑生变
土地供应端的调整同样值得关注。细则提出,供地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商品住宅用地”,支持带规划方案出让,目的在于让供地匹配市场需求,提高未来销售前景的确定性。
缴款规则方面,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低于总价款的50%,余款可延长至一年内缴清;按规定程序决策后,可再延长一年。这意味着土地款最长可在两年内分期付清且不计利息。
李宇嘉在点评中判断,土地市场买方市场的特征更加突出,“考虑到卖地的迫切性,估计这应该是全国都会照此执行的模板”。中指研究院分析亦指出,京沪广三地均允许土地价款分期缴纳且不计利息,充分体现了降低企业资金成本、稳定土地市场的政策意图。
五、 政策坐标系:京沪树立“下限”,广州因城施策
广州是继北京(9月24日)、上海(9月28日)之后,第三个落地“8·28”销售制度改革细则的一线城市。三地在“封顶预售、优先现房、资金严管”的统一框架下,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路径。
李宇嘉认为,北京、上海作为房地产发展最为规范、成熟的城市,其细则为全国树立了“下限”或“底线”,执行调控政策时“北京最严格、上海次之”是惯例。广州则根据本地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基础秩序,在过渡期项目安排、定金比例等方面做了相对宽松的处理,是“一城一策”的具体体现。
六、 后续影响:倒逼转型与旧产能出清的赛跑
对于其他城市而言,广州细则的过渡期安排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李宇嘉提醒,对于广大二三四线城市,考虑到新房销售流速下降、一宗地分期开发取证具有普遍性,在途项目在2027年底前申请完预售的难度较大,很多项目可能延续到2028年申请预售,届时将完全适用新政——封顶预售、竣备放按揭,受到的冲击会比较显著。
但他同时指出,需要客观看待这一过程:一方面,新政倒逼开发商加快全流通运营管理,向优质产品运营商转型;另一方面,部分延续到2028年的项目,本身可能存在无法匹配市场需求、同质化供给或低效供应的问题。在广义库存亟待出清、改善供求关系的大背景下,“如果延续到2028年,旧模式、旧产能出清又要延后。微观有诉求,但宏观来看不能再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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