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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罗一

校对|肖笙

中国人民银行9月24日公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十项违法违规行为,被警告、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0.02902万元并罚款1743.3万元。相关处罚决定由中国人民银行于2026年9月8日作出,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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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中国人民银行

公告列明的违法行为覆盖金融统计管理、账户管理、银行卡收单、数据安全管理、反假货币业务、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七个业务环节。

同时触及反洗钱管理的三条红线——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基于“双罚制”原则,网络金融部(现三农金融事业部)吉某刚因涉及银行卡收单、客户身份识别、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三项违规,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运营数据中心王某星因数据安全管理违规罚款1万元;宋庄营业所刘某因反假货币违规罚款6.5万元;信用卡中心寇某因信用信息管理规定违规罚款0.5万元;个人金融部曹某旺罚款3万元,内控合规部沈某生、公司金融部吴某雄各罚款1万元,投资银行部周某罚款2万元。

本次罚单中,“违反数据安全管理规定”与反洗钱相关的三项违规同列其中,指向银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数据合规与反洗钱治理两大核心议题。

对国有大行而言,业务规模越大,合规管理的颗粒度越需与之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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