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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安在线评论

国庆节临近,酒店价格又成了热搜话题。

9月26日至28日,云南、山西、四川、黑龙江、安徽、湖北荆州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密集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明确要求酒店、景区、餐饮、特产商家:明码标价,严禁临时大幅涨价、虚标原价、捆绑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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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由AI生成

云南省的告诫书最为具体:酒店、宾馆、民宿要明确客房使用起止时间,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面毁约或擅自提价,确保线上线下标价一致。

荆州更进一步,明确要求“星级酒店、连锁民宿、商务宾馆、乡村农家乐等各类住宿经营主体”在前台、客房醒目位置公示实时房价、服务费、退房规则、节假日调价说明,不得设置捆绑消费项目。

处罚力度:最高300万,但实际执行呢?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可处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50万元罚款;构成哄抬价格的,最高可处5倍违法所得或300万元罚款;构成相互串通、操纵价格的,最高可处500万元罚款。

处罚上限不算低。但问题在于,实际执法中真正顶格处罚的案例极少。

去年国庆,江西景德镇一家酒店房价从90元左右涨至约1000元,涨幅超过十倍,引发全网关注。当地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但后续的处罚结果,公开报道中并未看到具体金额。

广东汕头今年春节期间查处了10宗涉嫌价格违法案件,其中6宗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4宗为虚构划线价格,但公布的案例中多为“责令整改”“立案调查”,具体罚款金额披露有限。

这就产生了一个核心矛盾:商家的违规收益可能高达数万甚至数十万,而违规成本可能只是几千元罚款加一次整改。 这笔账,商家算得过来。

民宿和农家乐:监管的真正盲区

星级酒店有品牌约束,连锁酒店有总部管控,OTA平台有审核机制。但民宿和农家乐呢?

广西崇左市市场监管局价竞科科长梁党在接受采访时说了一句大实话:“全市有900多家民宿,大多散落于边境乡村,点多面广。不少农户转型经营,法律意识相对薄弱,存在在节假日随意调价的行为。”这不是崇左一地的问题,是全国民宿农家乐监管的共性难题。

难点一:主体分散,执法半径覆盖不了。 一家藏在山村里、只有三五个房间的农家乐,和一家开在县城主街上的酒店,监管成本完全不是一个量级。有地方出动执法人员48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00家次,覆盖面看起来不小,但相对于分散在乡村的民宿总量,仍是杯水车薪。

难点二:线上线下价格不一致,取证难。 线上标价一百多,到了店里说“那是平时的价格,假期要加价”,消费者投诉后,商家一句“改回来了”就能应付检查。浑源县一家民宿就被查出四种房型线上线下标价不一致,线上价格普遍高于线下公示牌价格。

难点三:法律意识薄弱,合规成本高。 很多农家乐经营者是农户转型,对明码标价、订单生效后不得单方毁约这些规定缺乏基本认知。重庆平城区就有民宿以“房间调价”为由要求已预订的游客退订,结果被立案调查。

告诫之后,需要的是执行

多地发布告诫书,态度明确,方向正确。但告诫的本质是“提醒”,不是“处罚”。从“发了函”到“管住了”,中间隔着的是节中巡查的力度、投诉响应的速度和事后追责的闭环。

对于星级酒店和连锁品牌,规则透明、平台可追溯,监管相对有效。但对于民宿和农家乐,需要的是更接地气的治理手段:比如广西崇左推动311家民宿经营者成立行业协会,用行业自律补行政监管的短板;比如跨部门联合巡查,打通文旅、市场监管、乡镇政府的信息壁垒。

告诫是起点,不是终点。消费者的假期只有一次,等出了事再罚,假期已经毁了。

参考信源:

[1]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2] 中国城市报《山西、四川、云南、黑龙江等多地发布提醒告诫书》

[3] 广西人民网《民宿价格有“管家” 边关度假更安心》

[4] 齐鲁晚报《国庆期间酒店房价暴涨10倍,可以吗?》

[5] 澎湃新闻《广东汕头一酒店房源交易价均远低于“划线价”,市监局立案调查》

[6] 新浪财经《荆州最新提醒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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