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起案件,看完令人唏嘘。

深夜,骑手李某骑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超速行驶,且未佩戴安全头盔,迎面撞上狗主人王某带上机动车道、未牵引的大型犬。

剧烈撞击下,李某身受重伤,长期昏迷,经鉴定为一级伤残,终身需要专人护理;被撞击的大狗当场死亡。

高额的医疗费、伤残护理费压垮了整个家庭,李某家属将狗主人诉至法院,索赔 400 余万元。

交警出具事故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法院最终采信该结论。

骑手的过错:驶入机动车道、超速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

狗主人的过错:夜间将大型犬带入机动车道,未牵绳管控,犬只闯入车道,是引发事故的重要原因。

本次事故总损失共计 400 多万元,按同等责任五五划分,狗主人需赔偿 200 多万元。

不少网友提出疑问:骑手自身存在违章行为,为何狗主人仍要承担巨额赔偿?

法律评判,看的是各方过错。遛狗牵绳绝非小事,宠物进入公共道路,主人就负有管控义务。同时骑车人也要谨记:走非机动车道、遵守限速规定、规范佩戴头盔,每一项都是保命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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