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深圳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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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经查,你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证券投资咨询工作交由第三方机构开展。二是业务场所管理混乱,多次业务场所变更未报备。三是微信公众号公开提供个股投资建议。四是个别不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员工冒用投顾身份撰写涉及个股走势预测的微信公众号文章,个别营销人员不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五是部分投资建议缺乏合理依据,未明确信息来源、投资建议出具人及潜在投资风险。六是合规审核管控不足。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证委发〔1997〕96号)第十条、第十二条第一款、《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条、第七条、第九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分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责令暂停新增客户的监管措施,责令你分公司对上述各项问题逐项全面整改,并自收到相关决定书之日起暂停新增客户3个月。
你分公司应当在暂停新增客户期间提升合规管理水平,确保合规管理覆盖全部业务范围和流程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暂停新增客户期满后,你分公司应当及时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改情况,经我局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新增客户。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深圳证监局
202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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