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下旬以来,多地金融监管部门公示对县域农商行的行政处罚信息。江西龙南、大余两家农商行因信贷管理及收费违规合计被罚165万元;湖北黄冈、红安两家农商行合计被罚90万元;安徽望江、马鞍山及河北高碑店农商行分别被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处以66.1万元、84.5万元和33万元罚款;宜宾农商行及其原县域农商行网点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开出8笔罚单、合计罚款108.9万元,上述8家机构合计被罚547.5万元。虚增存贷款规模、违规转嫁抵押评估费等行为集中暴露。
信贷与数据违规:江西两家农商行合计被罚165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公示,江西龙南农商行存在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发放不审慎、虚增存贷款规模的违规行为,被罚款100万元,三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合计19万元;江西大余农商行存在贷款管理不到位、违规转嫁抵押评估费问题,被罚款65万元,一名责任人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两笔罚单对应的违规定性各有侧重:虚增存贷款规模造成银行业务数据失真,违背金融数据真实准确的监管要求;违规转嫁抵押评估费,指银行将自身应当承担的抵押评估成本转嫁给客户承担,属监管明令禁止的行为,直接侵害金融消费者权益。两家机构均为县域法人农商行,主要服务当地小微、涉农主体。
湖北罚单:员工行为管理与贷款"三查"
据金融监管总局黄冈监管分局公示,湖北黄冈农商行因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贷款三查不尽职、信贷管理不到位被罚款55万元,责任人黄琳被警告并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0年;湖北红安农商行因信贷管理不到位被罚款35万元,两名责任人被警告。
贷款"三查",即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是银行信贷业务风控的核心环节。监管多次强调,农村商业银行应当强化员工行为管控,严格落实信贷全流程审慎管理;对个人责任人处以禁业10年的处罚,显示对履职失范的追责力度。
央行条线罚单:征信、反假货币与占压资金
人民银行系统罚单聚焦基础业务合规。据人民银行安庆市分行9月29日公示,安徽望江农商行因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违反商户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违反金融科技管理规定,被警告并罚款66.1万元;人民银行马鞍山市分行对安徽马鞍山农商行处以84.5万元罚款,违规事项包括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人民银行保定市分行则对河北高碑店农商行处以33万元罚款,事项为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宜宾农商行方面,人民银行宜宾市分行于9月24日作出处罚、9月28日报送公示,一次性对宜宾农村商业银行开出8笔罚单,均因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被警告并罚款。其中,宜宾农商行本部1笔、罚款22.61万元;另7笔主体为原县域农商行,包括原四川江安、筠连、屏山、长宁竹海、高县、珙县、兴文石海农商行,单笔金额分别为8.82万元、10.33万元、21.67万元、9.99万元、8.84万元、7.29万元、19.35万元,合计108.9万元。这批罚单是宜宾农商行完成市级统一法人改革、吸收合并县域农商行后,原县域机构存量违规一并计入新法人名下的体现。
与金融监管条线相比,央行罚单集中于支付结算、货币管理、征信与反洗钱等金融基础设施层面的合规要求。
从虚增存贷款到转嫁评估费,从征信管理到占压财政资金,县域农商行的违规事项集中在数据真实性、收费合规与基础业务操作层面;监管对县域法人机构与责任人"双罚"力度保持高位,信贷全流程管控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将成为农商行合规整改的主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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