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披露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针对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上海科技)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对时任公司副总经理高某作出警告、并处80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据处罚决定书披露,上海科技的涉案违法事实源于2023年起开展的相关业务:公司参与鸿云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主导的农产品贸易业务,上下游合作主体均由鸿云供应链指定,上海科技仅承担垫资义务、按约定收取资金使用费,既不实际控制对应货物,也不负责运输等环节,该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却以贸易名义按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确认营业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最终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两年虚增营收数据如下:
报告年度 虚增营业收入金额 占当期报告记载营业收入比例 2023年 2490.55万元 14.56% 2024年 360.46万元 20.92%
2026年4月30日,上海科技已发布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对对应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上海证监局认定,该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高某作为时任副总经理,负责公司业务开展相关工作,应当知悉涉案业务“名为贸易实为资金融通”的异常情况,却在签署确认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时未能勤勉尽责,是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在听证环节,高某及其代理人提出任职时间短、服从集体决策、主观无故意、初次违法、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家庭经济困难等申辩理由,请求减轻处罚。上海证监局经复核后表示,量罚时已综合考量涉案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高某的委派任职背景、具体工作职责、主观知悉情况、参与程度、作用大小和整改措施等因素,相关裁量并无不当,家庭经济困难不属于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理由,最终对其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
上海证监局指出,当事人需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80万元罚款汇交国库,同时将注有本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报送上海证监局备案。若对本次处罚决定不服,当事人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及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