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9月28日,安徽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针对芜湖雅葆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雅葆轩)存在的两项违规事项,对公司及董事长胡啸宇、总经理胡啸天、董事会秘书张娟娟、财务负责人何维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情况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两项违规事项查实

监管部门经查确认雅葆轩存在两类违规行为,分别涉及资金内控不合规与关联交易信披缺失: 第一类为资金支付环节的内控漏洞:2024年7月,雅葆轩向供应商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预付1200万元工程款,该笔资金支付既不符合相关合同约定,也未提供监理报告等必要支撑依据,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中关于资金活动管控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长胡啸宇对该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第二类为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024年至2025年期间,上海诚泰达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强旭电子有限公司均属于雅葆轩关联方,公司与两家主体的相关交易均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长胡啸宇、总经理胡啸天、董事会秘书张娟娟、财务负责人何维明对该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未披露关联交易明细曝光

公告披露了雅葆轩2024年至2025年与两家关联方的具体交易规模及占净资产比例:

交易时间 关联方名称 交易金额 占当期净资产比例 2024年度 上海强旭电子有限公司 123.59万元 0.33% 2025年 上海强旭电子有限公司 829.63万元 2.06% 2025年 上海诚泰达电子有限公司 79.05万元 0.20%

监管要求限期整改

安徽证监局在决定书中明确要求雅葆轩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现存问题,由公司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职尽责,督促公司及时完成相关问题的全面整改,杜绝同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同时决定书告知,若相关主体对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