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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建房告知书

尊敬的农民朋友们:

您好!

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房建设管理,保障建房户合法权益与住房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安徽省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现将建房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房基本原则

1、一户一宅: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建新须拆旧。主房、辅房、围墙占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160㎡;建筑层数不得超过3层,单层层高不得超过4米;严禁搭建铁皮屋顶,铁皮雨棚,铁皮墙。

2、规划先行:建房必须符合村庄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区等禁止建设区域建房。

3、先批后建:建房前必须依法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严禁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

4、安全宜居:建房应选择具备资质的施工队伍或经过培训的农村建筑工匠,使用合格建材,确保房屋结构安全、抗震达标。

二、建房质量和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条款,建房前农户与承包工匠签订规范的建房承包施工合同,合同双方应规范约定建房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责任、保修保养年限、付款方式等相关内容。

1、设计与施工:“先选图设计,后按图建造”,鼓励选用住建部门提供的农村住房通用图集。建房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队伍或经培训合格的乡村建设工匠,并签订规范施工合同。

2. 严把建筑材料与施工关:严禁采购和使用无生产厂家、无材质证明、无产品出厂合格证的“三无”建筑材料产品。施工过程中必须从严控制基础处理、墙体砌筑、钢筋绑扎、现浇砼体等关键节点。

3. 落实安全防护与保险:施工现场必须规范搭设脚手架,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严禁酒后上岗。建房户或建筑工匠按照合同约定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人身安全。

三、建筑风貌

1、农村建房应保持地域特色与风貌 ,体现地域历史文化特点,与乡村自然生态环境和谐共生。

2、统一外立面与色彩基调:按照“一村一品、一村一特色”的原则,新建农房的外立面色调、屋顶形式及建筑风格需符合属地村庄规划的风貌指引要求,共同维护整洁、协调、美观的乡村整体风貌。

四、农村建房“五个严禁”

1、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2、严禁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东建西违法违规建房;

3、严禁买卖、非法转让宅基地;

4、严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行洪河道、公路建筑控制区等危险区域建房;

5、严禁使用不合格建材或无资质施工,危及房屋安全。

五、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村委会土地协管员

镇政府工作人员:联系人:严峰,电话:15357058007;

监督举报:乡镇纪委电话:0556-4517111

村民朋友们,规范建房既是法律要求,也是保障大家安居乐业的根本。让我们共同遵守规定,携手建设安全、整洁、美丽、和谐的新家园!

徐桥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5日

| 来源:徐桥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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