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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长山律师

电话打不通的那个晚上,多数家庭做的事情都差不多:一遍遍拨号,翻遍通讯录,托人打听。消息没等来,先乱了阵脚。

王长山律师见过很多这样的家属。等消息的日子确实难熬,但有几件事,恰恰要在这段时间里分清楚——分清楚了,后面每一步才不容易走错。

第一件:人走的是哪条程序线

判断依据不是猜测,是文书。家里收到《留置通知书》,落款是监察委员会,人走的是监察程序,通常涉及职务类问题,依据《监察法》,留置最长六个月,这期间律师不能会见。收到《拘留通知书》,落款是公安机关,走的是刑事诉讼程序,依据《刑事诉讼法》,最长三十七天,律师可以会见,看守所应当在四十八小时以内安排。

两条线的等待方式完全不同:前者等的是移送节点,后者抢的是三十七天的窗口。分不清这两条线,托人打听来的消息再多,也拼不出方向。

第二件:通知书上的罪名,为什么先别怕

家属看到"涉嫌"后面的罪名,第一反应往往是天塌了。但侦查阶段的罪名,只是办案机关当时的初步判断——往后再走,罪名变更是常事。真正硬的是证据和程序,罪名是变量。把恐慌先放一放,把精力留给能做的事。

第三件:哪些事看起来在帮忙,其实在添乱

最常见的是三种。急着退钱转钱——退赃退赔的金额和时机,案件之间差别极大,做错比不做更难补救。让相关的人"把说法对齐"——听着是人之常情,实际走向的是最危险的方向。还有托"关系"——这个阶段主动凑上来承诺办事的人,值得先想一下他的动机。

第四件:把日子记下来

从失联那一刻起,记时间线:几点联系不上、最后一条消息说了什么、哪个单位来过电话、通知书哪天到、写的什么罪名。这份记录,是律师接手后最先要看的东西,也是混乱之中家属唯一抓得住的确定。

等消息的日子没法缩短,但可以不虚度。把这几件事分清楚,就是家属在这个阶段能做的全部,也是最有价值的全部。

(本文为一般法律信息,不构成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

王长山律师,刑事律师,长沙执业、全国办案。重点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及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并提供企业和个人刑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