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9月30日,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与中建股份订立租赁框架协议,中建股份集团成员公司可自本集团成员公司租赁物业,期限自2026年10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公告称,本集团此前一直向中建股份集团出租物业内的多个办公室,相关租赁构成持续关连交易且合并计算符合最低豁免水平。因预期可出租予中建股份集团的物业数量及租金总额将会增加,公司订立该框架协议。

协议设上限: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为人民币700万元,截至2027年及2028年12月31日止年度各为人民币3000万元。上限参考历史交易金额、潜在租约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厘定,为对合并租金总额的最佳预测,不代表公司财政或潜在表现的预测。

历史交易金额方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零,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19,424元,自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止期间为人民币233.4545万元。

于公告日期,中建股份为中国海外发展的中介控股公司,而中国海外发展持有中国海外宏洋已发行股份约39.63%,故中建股份为关连人士。交易适用百分比比率超过0.1%但低于5%,获豁免遵守通函及独立股东批准规定。

董事局认为协议及上限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将为本集团带来稳定租金收入及现金流。租赁费用须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授予中建股份集团的条款不优于独立第三方;定价将考虑物业位置、面积、用途、状况、租期及附近可比物业现行市场费用。

公司同时设置内部监控程序,包括订立最终租赁协议前与至少三项独立第三方类似租赁交易比较租金水平、聘用外部核数师对租赁交易进行年度审核,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每年审阅持续关连交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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