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良品铺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披露其控股股东宁波汉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确认涉案双方此前签署的相关协议已解除,由控股股东承担500万元违约金支付义务,相关责任主体不涉及良品铺子本身。

据公告披露,本次诉讼起源于2025年7月,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原告身份向广州中院提起针对宁波汉意的股份转让纠纷诉讼,良品铺子作为第三人参与该案。后续原告方两次提交变更诉讼请求申请,良品铺子已就诉讼受理及两次变更诉求的进展先后发布三份公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广州中院出具的一审判决书明确多项裁决内容,同时对案件诉讼费用分担作出划分,具体裁决明细如下:

裁决事项 具体内容 协议效力认定 确认广州轻工与宁波汉意2025年5月22日签订的《协议书》于2025年12月15日解除 违约金支付要求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宁波汉意向广州轻工支付违约金500万元,若逾期履行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原告诉求处理 驳回广州轻工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分担 合计509.88万元受理费中,广州轻工负担11.62万元,宁波汉意负担498.26万元 保全费分担 合计5000元保全费全部由宁波汉意负担

良品铺子方面表示,本次诉讼属于广州轻工与控股股东宁波汉意之间的合同纠纷,判决确定的付款义务主体不涉及上市公司,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当期损益无重大影响,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态正常。截至公告发布时该判决为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各方若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若该诉讼出现新的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