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长方9月30日披露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6)粤民终2420号《民事判决书》,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人邓子长、邓子权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原判,该判决为终审生效判决。本次涉及的1.03亿元连带责任相关诉讼,公司最终无需承担对应责任,相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均无影响。

据公告披露,该起诉讼源于邓子长、邓子权与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纠纷,二人以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由,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包括ST长方在内的共计16名被告提起诉讼,相关诉讼标的合计约1.03亿元,要求16名被告对南昌祥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另案民事判决书项下应向二人偿还的1.03亿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诉讼的完整时间线及审理进展如下:

时间节点 进展内容 出具机构 文书/公告相关信息 2025年5月 公司首次披露涉及该起重大诉讼 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35 2026年4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5)粤03民初2073号 2026年7月 公司披露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高院提起上诉 ST长方 公告编号2026-051 2026年9月 广东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案号(2026)粤民终2420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ST长方及下属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金额合计约27.38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995%。公司同时明确,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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