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多地出现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发布之后,领导干部没有按照正常程序上任的情况,这其中还有不少是高校领导干部。
从公开的已知消息来看,这些公示过了没有上任的高校领导干部,大部分被免去了现职。
有的转岗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有的则彻底被免去现职但保留相关待遇,既没有了现职,也没有新任职,成为高校当中一种特殊的岗位而存在。
对于拟任职人员来说,这种打击不可谓不大。
但对于高校而言,则是把好了入口关,把不适合的人选通过公示的形式排除在外,有利于净化高校的政治生态环境。
同时也向社会释放了强烈的信号:伸手必被捉,有瑕疵必然会受影响,带病上任成为了不可能的事情。
这也成为近些年高校领导干部选拔配备的一大特色和亮点所在。
其实,这种现象并非今年才出现。自从有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以来,就有不少这样的情况产生。
根据干部任前公示的相关要求,只有完成公示,且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才会办理任职手续。也就是说,任前公示是干部任职前的最后一道关口。
但凡在公示期间出现举报事项,或者其他影响任职的反映,都会被暂停任职程序。
在早若干年前,执行的政策是但凡有举报,无论是否属实都不办理任职手续。
也就是说,公示期间不得出现任何举报事项,但凡有了举报就不会被选拔任职使用。
这些年,在这方面有了很多新的举措。
对于相关举报会认真核实,如果查核不属实,就会直接办理任职手续。
如果查核属实,则会根据情况暂停提拔任职手续,或者是不予提拔,甚至是调查处理。不会像以前那样,有举报就暂停提拔,也没有后续说法。
这相当于是给了干部更多的选择和可能,让敢于担当作为的干部敢为了。
当然,现如今的公示情况,已经跟往年的干部任前公示大不相同了。
以往的干部任前公示事项十分详细,不仅三龄两历一身份都公示,连籍贯、拟任职单位都会公示。
现在的公示内容尽可能少,且公示的范围大幅收窄,能够通过网络全网公开公示的情形越来越少了,大多数公示都是单位内部公示。
这种公示的好处,是可以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公示的契机打击报复,可以降低举报受理的工作量,有利于为真正干事创业的干部担当作为。
不过,也有一定的弊端。就是去向不明确,加之公示信息有限,会造成公示仅仅成为走流程的形式,失去了人民监督或者网络监督、社会监督的意义。
总之,公示过了却没有上任,并非是干部不想上任,更不是干部不想去拟任职的岗位,而是由于公示期间出了相关影响任职的问题,所以才不能上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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