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午,漓江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区检察、法院、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多部门,在磨盘山码头开展漓江生态环境保护联合行动。本次行动紧扣保护漓江相关指示精神,依据《生态环境法典》《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细则》,通过座谈研讨+生态修复放流+联合巡查立体化举措,以法治手段护航漓江生态保护。
活动针对两起非法电鱼案件实施生态修复,现场共放流17580尾鱼苗。现场工作人员以案释法,向群众普及非法捕捞危害及生态损害赔偿相关法律,传播“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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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流前,各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围绕细则落地执行、部门协同机制、案件办理堵点难点开展研讨,厘清各单位职责,打通协作衔接壁垒。放流结束后,联合巡查组对漓江岸线开展实地排查,重点核查固废堆放、船舶管理、非法捕捞采砂、污水直排等问题,对发现问题做好记录研判,明确责任与整改时限。同时健全联合巡查执法机制,构建“巡查—发现—交办—整改—反馈”闭环管理,持续严打各类破坏漓江生态的违法行为。
此次联合行动,是漓江流域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各相关部门将持续强化法治引领,完善流域现代生态治理体系,推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走深走实,全力推进漓江生态环境提档升级,守护漓江生态活力。
来源|通讯员张冬
桂林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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