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金祝
近日,合肥飞大连航班乘务员下跪道歉事件引发广泛讨论。9月30日下午,东方航空发布公告回应“空姐下跪”事件。
公告称,经核实,航班乘务员在推餐车提供饮料服务过程中,全程提示旅客注意,因一名旅客处于睡眠状态,不慎造成餐车与其手肘发生触碰。乘务员当即反复致歉,查看旅客状况。该旅客情绪激动,连续使用粗俗过激言语,并出现威胁脚踢乘务员、要求当事乘务员落地后陪同就医等言行,该乘务员受到惊吓。
为维护飞行安全和客舱秩序,乘务长、安全员迅速介入协同处置。航班落地后,医护人员上机检查旅客未有明显外伤或肿胀、无须进一步处理,旅客拒绝地面人员陪同送医,自行离开。
事件发生后,东航第一时间对当事乘务员开展心理疏导与关怀支持,该员工已恢复正常工作。在此,对关心支持民航一线员工的旅客、公众表示感谢,公司正协同相关方对事件过程进行全面复盘取证。
东航发布公告
事件复盘:
乘务员推车发放饮料碰到乘客
网友称空姐跪地道歉
此前,有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分享了一段东航航班上的经历,迅速引发全网关注。
据该网友介绍,合肥飞往大连的航班上,乘务员推车发放饮料时,不慎碰到一名男乘客的手肘。乘务员当场道歉,此后安全员介入,仍未平息事态。无奈之下,乘务员表示“你可以踢我一脚出气”,但男子仍不满意,最终乘务员不得不跪地道歉。
有民航业内人士表示,航班遇到此类纠纷,一般先由当事乘务员向旅客致歉,若事态升级,乘务长会介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可通过升舱、里程积分、代金券、现金等方式给予旅客补偿。
乘务员出现下跪的行为,或受多个因素影响。“比如担心该旅客后续投诉,会影响绩效考核等。也有可能该乘务员临场经验不足,面对突发状况情绪紧张,才出现下跪致歉的举动。” 该人士表示。
图据东航微博
律师解读:
旅客扰乱客舱正常服务秩序
可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告诉记者,从行政违法层面看,该旅客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三项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2025修订)第二十六条第三项明确规定,扰乱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客舱是一个封闭的公共空间,旅客连续使用粗俗过激言语辱骂乘务员,本身就已经扰乱了客舱正常的服务秩序。
该法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果网传要求乘务员下跪道歉的情节属实,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普通争执的范畴,构成对他人人格的公然侮辱。”
该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旅客威胁脚踢乘务员,即使没有造成明显外伤,只要实施了殴打行为,就可以依据本条处罚。这三条规定可以分别适用,也可以根据情节择一重处。
胡磊表示,乘务员在执行工作任务时遭遇旅客的过激言行,其维权依据不仅来自上述法律规定,还受到劳动法和职业安全保障相关规定的保护。
从劳动关系角度看,乘务员与航空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乘务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工伤认定情形,可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他认为,这意味着,即使侵权旅客无力赔偿,乘务员仍然可以通过工伤保险渠道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航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乘务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在乘务员遭遇暴力侵害时,应当及时采取制止措施,并协助乘务员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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