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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从德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

10月1日零时起

我市主城区的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

基本运价上调1元

同时还规定了

国庆假期前3天和

春节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

放假期间

每运次加收2元节假日特别服务费

↓完整公告如下↓

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出租汽车运价管理规定》(川交规〔2025〕8号)有关要求,结合《德阳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及主城区8家出租汽车公司有关申请,决定对德阳市主城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进行调整,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运价

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基本运价上调1元。其余与原运价一致。

二、里程运价

不区分车辆类型,与原运价一致。

三、载客后停车等候计费规则

与原计费规则一致。车辆载客计费开始后,车辆停车等待时间按照每等待30秒折合里程100米计入总里程计费,不足30秒的不计费。

四、国庆、春节特别服务费

国庆10月1至10月3日(共计3天)、春节除夕至次年正月初六(共计7天)放假期间,每运次加收2元节假日特别服务费。

五、执行时间

自2026年10月1日零时起实施。

德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9月23日

本文由微绵竹 编辑整 理,转载需标明出处

来源:我的德阳

编辑丨胥英

责编丨游娜 审核丨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