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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某市无线电管理机构接到该市中国移动分公司干扰投诉,称某市一小区室内基站遭受不明信号干扰,请求协助排查。该市无线电管理机构迅速响应,组织工作人员赶赴受干扰小区开展实地排查。经监测定位,技术人员确认干扰源为室内基站附近电梯内一部有线视频监控设备,该监控设备因物理损坏向外发出异常杂散信号,对室内基站造成有害干扰。执法人员随即依法开展处置,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小区物业公司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干扰。小区物业公司立即整改,拆除故障设备,干扰随即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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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

第六十条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对已依法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当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七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无线电发射设备、辐射无线电波的非无线电设备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没收产生有害干扰的设备,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无线电台执照;对船舶、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无线电频率产生有害干扰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丨肖珂

通讯员丨陈勇

编辑丨唐思捷

审核丨林鑫 刘跃辉

校对丨符政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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