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得跟我爸妈讲讲Apple Pay。他们现在用得挺开心,但教会他们得有耐心、反复讲,还得时不时从头再来一遍。最后跟每次教他们的结局一样,他们说:“这么容易啊,我都不知道原来这么简单。”

其实吧,它并不简单,只是变熟了而已。而这两者之间有着真正的区别,尤其是对于试图追踪孩子用手机做什么的父母来说。变熟需要时间——可平台更新和新应用发布从来不等你。

得克萨斯州立法机构就是想用一项今年生效的新法律来补上这个缺口。《应用商店问责法案》要求商家在用户创建账户时核实其年龄。成年人可以完全访问。未成年人的账户要跟父母或监护人绑定,每次下载和应用内购买都得经过他们同意。应用的内容分级必须如实反映内容,验证过程中收集的数据必须尽快删除。

该框架围绕一个前提构建:父母应该在孩子下载之前,就知道他们要下载什么。

这不是什么新想法用在了新场景里,而是一个老办法终于用到了一个从来没管过的地方。便利店店员卖有年龄限制的东西之前,法律规定必须查身份证。核实的是商店,不是品牌方,也不是顾客。这项被称为SB 2420的新法律,将同样的逻辑延伸到了应用商店,这是美国人生活中唯一一个从来不用问“来的是谁”的主要市场。

反对者提出了第一修正案方面的异议,这一论点值得认真回应,而非一驳了之。一个名为“得州进步学生”的学生倡导组织声称,要求父母同意会加重未成年人接触受保护言论表达的负担,包括用来参与公共事务和从事新闻活动的应用。一家联邦地区法院最初表示认同,以该法律限制人们接触大量受宪法保护的内容为由将其叫停。

批评者把这法律比作进书店随便翻翻就得先查身份证。

这种比较听着吓人,但仔细看看这法律到底禁了什么——其实什么都没禁。没有任何应用程序被封禁。没有任何内容被删除。青少年仍然可以访问其父母批准的任何应用程序,而在自家范围内,父母完全有权自己说了算。

第一修正案的论点假定父母参与本身就是一种审查形式。科技行业贸易协会持这种立场也许说得通,但要在自家餐桌上跟家人解释,就没那么容易站住脚了。

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地区法院的分析缺乏说服力。上诉法院裁定,该法律更可能是在规范商业交易,而非限制言论,宪法标准也应该据此来判断。按照这一解读,得克萨斯州的做法有合理依据。

此案现已提交至最高法院,但第五巡回法院的逻辑是正确的:应用商店本来就是做买卖的地方。做买卖之前先搞清楚客户是谁,这并不威胁到《权利法案》。

在法律辩论中经常被忽视的是,实际要求其实并不高。SB 2420并未告诉家长可以允许或禁止什么。它不要求政府获取个人数据;该法律要求的是验证完之后把数据删掉。它不在应用程序或平台之间挑选赢家。它建立的账户结构,其实就是大多数家庭已经在手动做的事——只是做得不好,而且那些靠孩子注意力赚钱的公司根本不配合。

高达80%的得克萨斯州家长支持这一要求。该法案几乎得到了所有议员的支持才通过——得克萨斯州众议院93%投了赞成票,仅有一名州参议员反对。不管是什么议题,两党能这么一致,都值得好好看看。

我爸妈搞懂了Apple Pay。花了一个周六下午,试了好几次,但总算搞定了。得州的父母们完全有能力管好自己孩子的应用权限。他们只是需要应用商店别再假装这事儿跟父母无关。

汉娜·布鲁克是得州公共政策基金会的政策学者,专攻家庭政策研究以及州议会立法效率的量化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