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聚落考古的理念指导下,琉璃河遗址重启新一轮主动性考古工作。考古新发现让我们对西周燕都遗址的聚落范围与城市结构、城内布局、城外墓地等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该遗址位于洪积高平地上,聚落范围推测为6.6平方千米,内外城为同一次城市规划设计的产物。城内存在多组大型夯土建筑,其分布突破之前划分的“宫殿区”。内城之外的东北、正北新发现墓葬群使原有的Ⅰ、Ⅱ区墓葬分区方式不再适用。黄土坡北为高等级墓葬集中埋葬区,包含燕(匽)侯墓地。燕侯墓地内不同类型高等级墓葬之间存在成组关系,推测四代燕侯从早至晚,自西向东埋葬。
关键词:琉璃河遗址;聚落范围;外城;高等级建筑;燕侯墓地
目次:
1 聚落范围与城址格局
2 夯土建筑与内城格局
3 西周墓葬与燕侯墓地
琉璃河遗址于20世纪70~90年代开展了三次大规模考古发掘。以往考古研究解决了城址性质、始建年代、考古学文化面貌和分期问题,明确了城址为西周早期燕国都城,城内周文化、殷遗民、本地土著三类文化因素共存,城外东南部为同时期贵族墓葬,贵族墓葬分为Ⅰ区、Ⅱ区,分别对应殷遗民和周文化。
2019年,琉璃河遗址重启大规模主动性考古工作。在聚落考古研究理念的指导下,新一轮考古工作从明确框架性结构的思路入手,新发现外城墙、外城壕,燕侯墓地,城内17处大型夯土建筑基址及夯土水井。这些新发现为我们进一步认识西周燕都的城市结构、城内布局和墓葬分布提供了依据。
1 聚落范围与城址格局
1962年的考古调查仅在刘李店和董家林两村发现了西周遗存,当时推测这两个地点有一定联系,判断董家林遗址面积为东西长1千米、南北宽0.5千米。1972年,在邹衡带领下,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对琉璃河遗址进行第二次发掘和详细勘探。邹衡认为遗址分布在刘李店、董家林、立教、黄土坡、庄头等自然村,遗址范围为东西长3.5千米、南北宽1千米。1973~1977年琉璃河墓地的发掘者认为,琉璃河遗址分布在洄城、刘李店、董家林、黄土坡、立教、庄头等自然村,遗址东西长3.5千米,南北宽1.5千米,遗址面积为5.25平方千米。此后关于琉璃河遗址的分布范围和面积一直沿用这一观点。
由上可知,以往对琉璃河遗址范围与遗址面积的认识是逐步明确的,但一直未划定遗址边界,有关遗址面积也仅是粗略估算。为明确遗址范围,本轮发掘考古队专门对遗址边界问题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并借助“琉璃河遗址考古GIS系统”精确计算遗址面积。
琉璃河遗址的聚落范围均位于同一地形单元。通过对北京市地貌图(数据来源:北京航空遥感综合调查)综合分析可知,遗址所在的地形单元是太行山东麓河流发育早期形成的洪积高平地。阶地顶面较平坦,整体地势北高南低,呈东北—西南向狭长分布,长约16千米,宽约1.5千米。北缘经窦店、大十三里至夏庄,东缘达大高舍,西缘、南缘为大石河北岸的弯曲陡崖,距河岸0.04~1千米。阶地下部为大石河冲积洪积形成的低平地,受河流泛滥与摆动影响较大;西北侧局部被窦店沟河漫滩堆积所破坏。遗址遗存的分布应符合地形单元的分布范围。
遗址目前发现遗存的四至分别为:西至洄城村西南紧邻大石河区域、北至立教村齐家坟区域京深路以北、东至立教村东京港澳高速附近、南至黄土坡村南紧邻大石河区域。通过遗存确定的琉璃河遗址聚落范围东西长约4.2千米、南北宽约2千米。在考古地理信息系统中,西周遗存的实际分布面积应为4.48平方千米。若加上大石河以北的河漫滩地,按长轴为4.2千米、短轴为2千米的椭圆形计算,琉璃河遗址西周聚落的推测面积为6.6平方千米(图1)。
图1 琉璃河遗址聚落范围、外城范围、内城范围的实测与复原图 黑色虚线为实测范围,红色虚线为复原图
琉璃河遗址以往仅发现一重城垣。曾有学者推测过存在外城,如曲英杰依据召公营建洛邑的记载,将东周洛阳王城视作洛邑,认为大石河周围地形水势与洛阳王城相似,参考洄城、圣水等地名演变,推测已发现的城墙为宫墙,南北原长1000米,且应当存在郭城,郭城东南转角位于大石河南岸的琉璃河镇,郭城范围约为东西2800米、南北3000米。
但以往推测多从文献出发,或以商或东周时期的遗址为参照研究,无考古发现证据,也无其他西周遗址可做参照。新发现的外城是琉璃河遗址新一轮考古工作的最大收获。
新的勘探和发掘工作证实,外城的城垣结构由城墙和城壕构成,外城和内城是同一次城市规划设计的产物。外城城垣仅余北段和东段,呈半围合状,北段位于内城以北约350米处,方向与内城墙一致。外城壕宽7~8米,最宽处12米,深约2.8米。外城墙仅发现于北段外城壕南侧,因其打破两侧生土,有版筑痕迹而判断为城墙。外城墙仅余浅基槽,最宽处约9米,与城壕相距3~5米。根据外壕沟底部高程推测,壕沟内的水自西向东流。比较内城的城墙城壕情况可知,内城北城墙宽10米,北城壕宽8.9~11.2米、深2.9~3.6米,根据内城壕壕底深度推测,壕沟内的水也自西向东流。外城和内城的城垣结构都包括城墙和城壕,平面走向一致,城墙的建筑方式一致,城壕的截面形状和引水方向一致,均表明外城和内城是同时规划设计的。
我们对城址面积进行了估算。目前已知,外城墙北段与内城北墙平行,其东北拐点位于内城东城墙的延长线上,两者间距350米,外城墙东段南端距内城东墙的垂距约450米。假设内外城墙均为对称结构,推测方式有二。一是假设内城位于外城正中,以内城东西长830米,南北长700米计算,将外城形状简化为长轴为1730米(450×2+830),短轴为1400米(350×2+700)的椭圆,面积约1.9平方千米,这可能是外城最大的推测面积。二是根据地形推测内城位于外城南侧,将黄土坡村墓葬区排除在外城之外,基本相当于前种测量方法计算面积的一半,约0.95平方千米,这可能是外城较小的推测面积。由此计算,内城的现存面积为0.55平方千米,推测面积为0.581平方千米;外城的已知面积为1.41平方千米,推测面积最大为1.9平方千米。
至于外城的使用时间,发掘发现外城壕打破西周早期灰坑,被西周中期的小型平民墓地打破,结合出土遗物和碳-14测年结果,推断外城壕的始建年代约为西周早期,废弃年代不晚于西周中期。壕内底部有少量淤土,说明城壕内曾有水,但时间不长,其上很快被灰土填埋。灰土快填满时有专门挖坑瘗埋动物的现象,三处外城壕、城墙的发掘地点已发现牛坑8座,另有整羊、猪、狗埋葬坑。由于多个发掘地点的动物坑开口层位相似,且只发现于外城壕范围内,动物坑与城壕存在强空间相关性,故推测此类动物坑是与外城壕彻底废弃有关的祭祀行为。
外城壕打破了西周早期的灰坑,说明在建设城墙城壕前,有人居住于该处,但密度较低。此后,在可能不到百年的时间内,外城壕经历了作为防御设施、进行垃圾填埋、成为祭祀场所或对象、填平后成为墓地的过程。如今,这片墓地已被基因测序工作证实为一处家族墓地。此外,还有密集的灰坑及其他遗迹打破该墓葬群。这表明遗址彻底废弃后,仍有大量人口在此地生活。结合专门的祭祀动物行为,外城的废弃可能是主动行为,而非不得已为之,这反映出城市的性质和结构在西周中期发生了重要的变化。
外城的首次发现更新了琉璃河遗址的城圈结构,改变了我们对遗址城市布局、规划设计的认识。内城外郭的城市布局反映了中国早期营城建都的理念,城市方向、城圈结构等与中心都邑周原遗址相似,是分封制下国家治理、边地统治的有力见证。
2 夯土建筑与内城格局
过去数十年,由于大部分内城区域被村庄占压无法开展考古工作,内城布局结构和功能区的相关研究难以深入。此前最重要的认识是:城内中央偏北的区域为“宫殿区”。其判断依据主要是在内城中心偏北探出了6处夯土台基,其中4处为圆形,2处为长方形。1997年,考古队对其中一处直径28米的圆形夯土台基进行了发掘,在夯土台基中部发现水井。于水井内深6米处发现由方木垒砌的木井壁,根据包含物可知其建筑年代不晚于西周中期。此外,20世纪90年代的发掘还在这些建筑的附近发现了刻有“成周”两字的甲骨,牛坑、马坑等祭祀坑,和出土大量陶器的大型灰坑H49。在西周城址中,以上发现与大型建筑密切相关。但由于“宫殿区”发掘内容和发表材料有限,其他区域的大型夯土建筑情况不明,宫殿区的证据略显薄弱。
本轮考古工作在内城内新发现了多处夯土遗迹,可分为两类,主要区别在于夯土的地下深度。一类夯土遗迹的深度一般不超过3米,平面形状多为方形、长方形,另有一些呈不规则形,应为夯土建筑基址。根据商周时期类似夯土遗迹相关研究,较大规模者可能是燕国都城内的宫殿、宗庙一类重要建筑,较小规模或形制特殊者可能与府库、手工业作坊等有关。
另一类深达6~9米的锥状夯土遗迹几乎不见于其他遗址,是琉璃河遗址新辨识出的一种遗迹类型,有必要在此进行详述。我们判断其为水井,理由有三:一是此类大型遗迹的夯土中部均有质地较软的筒状堆积,与其周边的夯土形成鲜明对比,深度均达到目前地下水位线之下;二是筒状堆积的位置始终处在夯土的中心,周边夯土围绕其进行锥状收分,夯土深度也与其接近;三是20世纪90年代曾发掘其中一处,经多方比对推测为新编号的HJ4,其内有木质井干,显然与水井有关,发掘者也做出了遗迹为水井的性质推断。这充分说明了该类遗迹即为水井,周壁夯土是此类水井的组成部分。
大型夯土井是一种特殊的建造水井的方式。根据目前勘探和发掘的现象推测,建井时先挖大坑,快至地下水位时向中间下挖井筒至水,有的搭建木质井干,随后在坑内逐层夯土,可以起到加固井壁周边、防止井筒坍塌的作用。遗址地处大石河泛滥区,勘探发掘均可发现其地下生土含沙量大。这种成本巨大的建筑工艺,可能是一种为了适应当地情况、保障建筑结构而进行的创新。类似的遗迹还见于燕国境内的河北满城要庄遗址,井干外也有夯土,夯土范围约10米×10米,较琉璃河的大型夯土井略小。
根据近年的剖面调查和考古发掘,大部分夯土的始建时间为西周早期,但延续时间较长,可至西周晚期。以大型夯土建筑基址JZ2为例(图2)。JZ2仅存地下基础部分,基坑挖破生土,其内填土夯筑,夯土根据质地、工艺等可分A、B、C三型。从包含物和碳-14测年结果来看三型夯土年代各不相同,C型夯土年代最早,为西周早期,黄色生土夯筑,夯块清晰、夯窝明显,夯筑质量最佳。最晚的A型夯土年代最晚,夯土版筑现象不明显,夯层厚10~15厘米,包含大量草木灰、红烧土块和西周中晚期的陶片等,夯土质量明显下降。类似现象也发现于JZ1的调查过程中,西周早期的夯土建筑质量普遍较好,包含物极少。而西周中期之后的夯土质量有所下降,包含物较多,其中多见建筑材料、红烧土等。以上情况均反映出夯土建筑的大规模营建是在西周早期,随后可能经过破坏,但一直沿用至西周晚期。
图2 JZ2A、B、C三型夯土与HJ4、HJ3正射影像与平面图
值得关注的是,在城内西北部、中北部和东南部,大型夯土井常出现于大型夯土建筑基址附近,二者存在组合关系。以大型夯土建筑基址JZ2和大型夯土井HJ3为例,说明两者的成组关系(图2)。通过勘探和关键性解剖发掘,我们发现JZ2和HJ3皆先下挖打破生土的大坑(且称之为夯土坑),两夯土坑边缘相邻却无打破关系,但两者的夯土被斜坡状窄长通道夯土相连。HJ3的晚期垫土延伸至其北侧的JZ2范围内,覆盖HJ3夯土、通道夯土、JZ2夯土。JZ2的B型夯土使用一种青灰色黏土作为夯层来源,该种土壤来自城内地表5米以下深度,推测为挖筑井筒或夯土井的夯土坑时收集,故而夯土井和大型夯土建筑有很强的共时关系,是同时设计、同时建造、同时使用的。JZ2的地面已被完全破坏,HJ3的地面残存,可见JZ2原应为地面上建筑,JZ2原地面比HJ3高。HJ3井口外有铺石、柱础、平行的立石条带和大石铺底的灰坑等,暗示此地原应有地面、建筑、水池等配套设施。这样的情况当不是孤例,大型夯土井的地表原来应有更多配套建筑设施,有些可能与相邻大型建筑有关。大型夯土建筑常和大型夯土井成组出现,是新辨识出的重要高等级遗迹组合。
内城的多个地点都发现了两类夯土遗迹,其中以城内西北角的夯土密度最高,城内东北角的密度最低,城内南侧首次发现了多处大型夯土井,其中两处大型夯土井周边发现了夯土建筑基址,推测高等级建筑原本应广泛地分布于内城各处,不独存于与原有认识的“宫殿区”范围。城内中心偏北区域应是大型宫室、宗庙建筑的集中区域,但不是唯一分布区域,“宫殿区”应较原先认识有所扩大。
此前发掘者常以道路、水网作为探寻城市分区的重要界标,关于水井的材料往往发表较少,但琉璃河遗址地表破坏严重,道路、水网不存。目前,内城共发现大型夯土井10口,多数间隔150~250米,能反映其辐射范围是方圆百米左右,很可能是一个城市最小单元的大致范围。不同于以往寻找框架性遗迹的方式,这种通过中心性遗迹讨论功能区结构和数量的方式,是聚落考古视角下研究城市分区、闾里制度的新视角。
3 西周墓葬与燕侯墓地
以往发现的琉璃河遗址西周墓葬主要分布在黄土坡村、立教村一带,位于城址的东南、正东方向的坡地和岗地上,分散于京广铁路的两侧,整体范围东西长560米,南北宽220米。截至2019年,琉璃河遗址一共发掘了307座墓葬(含车马坑),公布详细情况的墓葬有84座,分布在距离内城东城墙30~300米范围内(图3)。
图3 黄土坡北燕侯墓地平面分布图
《琉璃河西周燕国墓地(1973—1977)》将墓地分为两区,学者多从此说。Ⅰ区位于京广铁路以西,主要为殷遗民墓葬,墓葬规模较小、等级较低。Ⅱ区位于京广铁路以东,大中小型墓皆有,主要为周人墓葬。田敬东总结两区区别是:Ⅰ区主要埋葬中、小型墓,墓葬填土和腰坑中大多有殉狗,器物组合为鬲、簋、罐,祔葬车马坑位于墓南面,为整车埋入,中、小墓有殉人;Ⅱ区大、中、小型墓均有,殉狗现象极少见,器物组合为鬲、罐,祔葬车马坑在墓北面,将车拆散后埋入坑内,除M202墓道东壁三角坑内发现人头,其余各大中小型墓都未见殉人现象。并据此推断Ⅰ区为殷遗民墓地,而Ⅱ区为封至燕地聚族而葬的周人墓地。但是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发掘简报和研究中,这一分区的看法受到了挑战。刘绪认为墓葬不可简单划分为两区,提出中型墓往往与小型墓分布在同一小区,除大型墓所在的小区外,其他小区的墓大多时代不一。
近年的考古发现支持了刘绪的观点,深化了对西周墓地分布范围和墓地形态的认识。根据最新勘探成果,内城之外的正东、东北、北部新发现的西周墓葬都分布零散,墓葬数量规模较小,墓葬群之间存在墓葬的空白地带。墓葬群内外夹杂西周时期的灰坑等居址类遗存,说明这些墓葬群所在区域并不是唯一的墓葬区。墓葬的数量和密度整体上呈现出由黄土坡村北高地向北逐渐变少的趋势。根据燕侯墓地勘探结果和历年发掘墓葬的密度,黄土坡村北高地是性质单一的高等级墓葬区。一般墓葬区则邻近一般居址,相对集中埋葬。
燕侯墓地一般认为位于Ⅱ区。由于村庄占压,尽管此前历代考古工作者们尽力探寻,但燕侯家族墓地的墓葬数量、墓葬形制和墓地结构等均无法进行深入探索。1973~1977年,京广铁路以东的黄土坡村北勘探发现了带墓道大墓10座,发掘了其中的M202。M202有南北两条墓道,被盗严重,发掘者根据发现的带墓道大墓群,结合附近M253出土“匽侯”铭文,认为这一片带墓道大墓群为燕侯家族墓地。1981~1986年,京广铁路以东的区域共发掘了带墓道大墓5座,包括西侧的M1046、M1047、M1051,东侧的M1193和M1165,东侧两座大墓资料已公布。由80年代墓葬区平面图可知,除M1193,其余4座均为单墓道墓葬,墓道在南,墓道宽度大于墓室。M1193形制特殊,四条“墓道”位于墓葬四角。M1193出土青铜器克盉、克罍,其铭文记载了周王分封燕国的重要内容。学界多因其出土重要铭文,并结合青铜器形制、墓葬规模和四角“墓道”形制,推测该墓很可能是第一代燕侯克的墓葬。据此确定了M1193附近为燕侯家族墓地,确认了琉璃河遗址为燕国都城和始封地。
本轮工作通过M202和M1193的勘探复核,确定了以往发掘墓葬和未发掘墓葬的准确位置,并新发现了7座带墓道大墓,更新了我们对燕侯家族墓地的认识。
第一,关于带墓道大墓的数量和形制。目前黄土坡村北高地共发现带墓道大墓17座,根据墓道或墓室周围“土道”可分为三类。第一类带斜角土道的墓葬,共4座,有的南侧还有与墓室等宽的墓道。斜角土道的情况与M1193形制类似,还见于周原姚家墓地M7,叶家山M111。第二类为双墓道的“中”字形墓葬,共4座,其中M202形制特殊,北墓道为拐道形。第三类为单墓道的“甲”字形墓葬,共9座,墓道均在南,墓道宽度多大于墓室宽度。
第二,黄土坡村北东侧的带墓道大墓的等级和性质为燕侯家族墓葬。这些带墓道大墓墓室面积大、埋藏深,显然是遗址中最高等级的墓葬。根据墓室面积、埋深、墓道数量,第一类和第二类墓葬等级应高于第三类墓葬。其中已发掘的M1046、M1047、M1051三座墓葬位置靠西,与其余14座带墓道大墓之间距离较远,与燕侯家族关系不明。14座带墓道大墓集中于京广铁路以东的黄土坡村北高地正中,应是燕侯家族墓地所在。
第三,关于燕侯墓地的墓地形态。首先,通过勘探结合最新的发掘工作,该墓地中未发现有居址遗存,只有极少数小型灰坑,墓葬排列紧密,应是一处单纯的墓地。其次,带墓道大墓周围发现了数量不等的中小型墓,与大墓年代几乎同时。燕侯墓地类似张家坡井叔墓地,呈现出中小型墓葬祔葬于大型墓葬周边的分布状态。最后,尽管并未发现围沟等直接指示墓地边界的遗迹,但是燕侯墓地附近有空白地带,墓地外围曾发掘的墓葬多为中晚期小墓,无明确的西周早期墓葬。种种迹象表明燕侯墓地应有独立的范围甚至墓园。
第四,关于燕侯墓地的分组情况。14座带墓道大墓呈现出一定的分布规律,越靠西侧越明显。不同类型墓葬或可划分成为四组,每组以北侧的第一类带斜角土道墓葬和南侧的第二类“中”字形大墓为中心,第一类在北、第二类在南,不时有“甲”字形大墓分布周边。如第一组以M1193和M202为核心,M1165在其东北;第二组以M2401和南侧的“中”字形大墓为核心,周边不见“甲”字形大墓。根据M1193和M202的规模形制、出土遗物的特殊性,推测带斜角土道墓葬和“中”字形大墓应属于燕侯及夫人墓,“甲”字形大墓很可能为庶夫人墓。比较墓地内墓葬的墓道底相对墓底的高度,呈现自西向东逐渐减小趋势,符合西周早期至中期的高等级墓葬的发展趋势。此外,东侧墓室面积逐渐减小,反映出燕侯墓葬营建能力的减弱。由于M1193出土的克盉、克罍属西周早期且有记述分封的铭文,推测其所在的第一组墓群年代最早,墓地的墓葬由早及晚自西向东排列。在四组典型的墓葬东侧还有3座带墓道大墓,距离这四组墓葬较远,也可以大致分为两组,不排除也是燕侯及夫人墓的可能。车马坑多发现于墓葬北端,有一些墓葬未发现直接对应的车马坑。
目前,学界多认为M1193为燕侯墓葬,可知M1193和M202为一组燕侯及夫人墓。若上述推测不误,琉璃河遗址的燕侯墓地至少埋葬了四代燕侯,可能有第五代乃至第六代燕侯。周边车马坑、祔葬墓与燕侯和夫人墓的关系,则有待下一步工作探索。传世文献中,召公以下九世至惠侯的燕侯世系缺失。新确认的燕侯墓地,可为推断遗址作为燕国都城延续时间提供考古证据,更可填补传世文献中燕国世系和历史的空白。
本文刊于《考古科学》202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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