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这个事儿的时候,我刚端起饭碗,一眼瞟到“孕妇”两个字,第一反应就是司机怎么这么冲动,对着孕妇都敢动手。结果翻完完整的事发经过,瞬间觉得这件事根本不是谁弱谁有理的俗套戏码,反转得让人有点反应不过来。
这事发生在9月底的湖南衡阳,当事人孕妇骑电动车,不走专门的电动车道,非要慢悠悠晃在马路中间的机动车道上。后面的汽车司机等得着急,连闪几次灯提醒,对方完全没反应,依旧保持龟速堵在路中间,就是不靠边让行。
司机耐着性子找了个空隙超车过去,本来以为这事就翻篇了,自己继续走就行了。万万没想到,孕妇居然踩了油门追上来,在下一个路口直接别到了司机车头前面。这操作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就是故意来找茬的。
换作是谁,憋了半天的火气碰到这种故意挑事的行为,估计都很难压得住。司机当时情绪直接失控,推开车门下来,一脚就踹在了孕妇的电动车上,直接把车踹翻了。事后司机自己说,已经赔偿了对方800块钱,现在衡阳交警队也联系了他,要走完整流程处理这件事。
不少人觉得,不就是踹了个车,双方都已经私了赔钱了,这事应该就能了了吧。有律师专门就这件事做了解读,说了,法律早就明确规定,伤害孕妇本身就是加重处罚的情节,就算赔了钱也不代表就能免责。该走的行政处罚还是要走,真够得上刑事责任也逃不掉,私了不能抵消法律责任。当然,孕妇这边的违法行为也跑不掉,占道别车都是违规,该罚也得罚,不能因为她是孕妇就豁免。
现在网上的舆论一边倒,绝大多数网友都站司机,反过来谴责孕妇挑事。其实大家有情绪很正常,但法律不会跟着舆论情绪走,该怎么处理就得怎么处理,不能被情绪带着跑。司机控制不住情绪动手踹车,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个行为本身就是错的,该受处罚一点都不冤枉,没什么好辩解的。
这事追根溯源,挑起矛盾的其实还是孕妇这边。好好的非机动车道空着不走,非要去机动车道占道,后车都闪灯提醒了,还是故意压着速度不让行。要是说第一次占道没注意到后车闪灯,那后面追上去别车的操作,怎么看都不是无心之失。
人家司机都已经超车走了,没挡着你路了,你非要追上去别一下,这不就是故意要激怒对方吗?从目前流出来的看,别车的动作非常明显,根本不是操作失误,就是摆明了制造矛盾。司机要是当时能沉住气,掏出手机把孕妇别车的画面录下来,直接交给交警处理,那错全在孕妇,司机一点责任都没有。
可惜司机没忍住,被情绪冲昏了头,出手踹了车,这下反而把自己搭进去了,刚好遂了对方的意。现在很多网友都在猜,会不会这个孕妇就是故意碰瓷,拿着孕妇身份当挡箭牌,就想逼对方动手然后讹钱。其实在警方出最终结论之前,我们也不能随便乱扣帽子,但是就现有信息来看,这事确实挺不对劲的。
正常来说,怀有身孕的人,哪个不是小心翼翼,就怕出点意外,能不骑车就不骑车,真要骑车也会老老实实遵守交通规则,往安全的地方开。可这位孕妇倒好,不仅占道,还主动追上去别车挑事,这操作真的不符合常理。
现在处理这件事,司机这边的责任其实很好认定,行车记录仪路边监控都拍得清清楚楚,行为违法不违法,该受什么处罚,一眼就能看明白。反倒是孕妇这边,不能只看她这一次的行为,得往深了查一查。要是她平时骑车就是这个德行,之前还干过类似故意挑事逼对方动手的事儿,那这事就不是简单的交通违法了,就是实打实的碰瓷,必须严厉打击。
这件事最核心的点,就是不能被身份标签绑架。不能因为对方是孕妇,就不分青红皂白把所有错都算在司机头上,也不能因为大家同情司机,就把司机踹车的违法行为给抹了,两边都得按法律来。要是只偏帮孕妇,那以后就会有更多人拿着孕妇身份当保护伞,故意在路上碰瓷找事,没人敢管了。
要是只偏帮司机,不对踹车行为依法处理,那也不对,本来动手就是违法,开了这个头,以后大家路上有点矛盾就动手踹车,道路交通秩序不就全乱了?谁都没办法保证自己路上不会和别人起摩擦,真都靠动手解决,那太危险了。
现在大家都等着当地警方出处理结果,也希望警方能彻查清楚,不光查这次事发的经过,也多了解一下当事人平时的行为,该核实的都核实到位。处理任何事都讲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故意找事的人。不管是什么身份,在法律面前都一律平等,是谁的错就是谁的错,不能被任何身份标签左右了判断。
参考资料:荔枝新闻 湖南衡阳司机踹翻孕妇电动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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