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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古今追踪者

编辑|古今追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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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一座小墓里的1236枚竹简,藏着失传两千年的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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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1983年12月,湖北江陵城外西南一公里半,一家砖瓦厂的地界里。

荆州地区博物馆的发掘队清理了三座西汉初年的墓,编号二四七、二四九、二五八。二四七号墓出土竹简一千二百三十六枚,不含残片。

简原本装在竹笥里。地下两千年,淤泥压着,简已经朽软,编绳断了,卷束散开。

这批东西整理到出书,用了十八年。2001年,文物出版社,《张家山汉墓竹简》。

它为什么重要,得从一句老话说起——《隋书·经籍志》里记着"《汉律》久亡"。

汉朝立了四百年,它的法律,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只剩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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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一起躺着的,还有一本日历】——

这批简能断代,靠的是同墓出的一册《历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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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记的年号,最早是汉高祖五年,最后是吕后二年,也就是公元前186年。

整理出来的部分统称《二年律令》,含二十七种律和一种令。书题不是后人拟的,是原简上就写着《二年律令》四个字,单独抄在一枚简的简背上端,上面还点了墨钉作标识。

学界据此认定,"二年"指的就是吕后二年。墓主大约死在那之后不久。

他棺材里除了律令,还有《脉书》《算数书》《引书》,以及专门用于案件的《奏谳书》。

一个人把现行法典带进坟墓,跟带一套参考书是两回事。我倾向于认为,这人是靠这套条文吃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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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种律名,全是第一次见】——

《二年律令》可辨的律名有二十七种:贼律、盗律、具律、告律、捕律、亡律、收律、襍律、钱律、置吏律、均输律、传食律、田律、市律、行书律、复律、赐律、户律、效律、傅律、置后律、爵律、兴律、徭律、金布律、秩律、史律,另加一部《津关令》。

这份名单在过去只能靠猜。史书里引过汉律的片言只语,敦煌、居延出土的汉简里也有过零散的残律条。成体系的汉律实物,这是头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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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汉承秦制"四个字落到了看得见的东西上。1975年睡虎地出秦律,2006年云梦又出一批汉律,2018年荆州胡家草场一次出土三千多枚律令简。摆成一排,从秦到汉初这套律条怎么一路改过来,才有得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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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判方法的界限,一个禁止开口的条文】——

有两处我读了很久。

第一处是刑事责任怎么算。秦代看身高,《二年律令》改用年龄,分成十岁以下、十岁到十七岁、十七岁到七十岁、七十以上四档。

《具律》简八十六写得很具体:有罪但不满十岁的,除了杀人这类死罪一概免除。简八十三条接着说,有爵位的人和他的妻子,年过七十或不满十七岁,当判肉刑的一律改为"完",身体不受残损。

我看这条的时候想到的是:把"几岁"当成该不该罚的界线,这件事我们今天还在做,只是那个数字各国挪来挪去。两千一百年前的人已经把线画下了。

当然这不讲普遍人情。优待只给有爵位的人,谋反一类的大罪也不适用。

第二处是《告律》。儿子告父母,媳妇告公婆,奴婢告主人及主人父母妻子,官府不受理,还要把告状的人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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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看着冷。它其实是"亲亲相隐"的另一头——不是允许你隐瞒,是直接禁止你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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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半,是二十二桩旧案】——

《奏谳书》有二百二十八枚简,是另一回事。

"谳"是议罪。这卷收录了从春秋到西汉的二十二个案例,有些是完整的司法文书,连当时怎么写公文、怎么走流程都留了下来。

打官司的卷宗要比律条耐磨得多。律条告诉你该怎样,案例告诉你实际的情形从不照着条文长。

1985年《文物》第一期首次把这批简的情况公之于世,用的标题很朴素:《江陵张家山三座汉墓出土大批竹简》。

——【结语】——

聊到这里,还是那枚写书题的简最让我在意。

《二年律令》的书题写在第一支简的简背。原因不神秘——简册抄完要用绳子编起来,不用的时候像画卷那样卷紧,卷的时候以最后一简为中轴,有字的一面朝内。卷好之后,第一支简在最外层,写在它背面的书题正好露在外面,不用拆开就能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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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两千年前的写书人,替未来的读者做的,就是这个动作。

真正把这套条文保存下来的也不是制度。朝廷的法律传承早就断了,让汉律重新出现的,是一个没什么名气的墓主,和他棺材角落里的那筐字纸。

《二年律令》里有两段最硬的史料,我把它们并在这儿,不作解读:

其一,"有罪年不盈十岁,除;其杀人,完为城旦舂。"

其二,"子告父母,妇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

一个是给孩子的,一个是给告状的。读着不像是同一套法律。

你家书架上有哪本书,是你明知道读不完、却一直舍不得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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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今追踪者 · 穿越千年,触碰真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