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庭都面临这样一件现实事,老一辈军人离世之后,留下干休所的住房。很多子女以为拿着证件、做了继承公证,房子就可以顺理成章过户、处置,真正去办手续才发现,一道道难题摆在面前。
很多人分不清房屋属性,同样住在干休所小区,结局却是天差地别。主要分两种大情况,一种是已经出资购买的军改售房,另一种是周转性质的公寓住房。
先说已经花钱买下的军改售房。
老人生前按照政策补齐房款,手里有购房协议、军产证,有的家庭还办好了继承公证,写清楚每个子女的继承份额。
可到办理过户的时候就卡住。公证做完只是确认家庭内部的继承份额,不等于可以完成不动产过户登记。受军用土地权属限制,很多房子没法像地方商品房那样,直接变更到子女名下。
房子可以继续居住,但是做不到完整的产权流转。想出售卖不了,想去银行抵押办理养老贷款也行不通。子女只能代代居住,没有办法把这套房产变成可流动的资产。
兄弟姐妹之间,也容易因为这套不能分割变现的房子产生家庭矛盾。谁来住,补偿其他兄弟姐妹多少钱,没有市场交易作为参考,协商起来非常麻烦。
再讲公寓周转住房。
公寓房本质是部队的周转保障住房,老同志在世享有居住资格,个人没有购买房屋产权。老人去世之后,遗属可以按照政策继续居住一段时间,但产权不属于个人。
这种房子不存在继承一说。后期会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腾退。子女花钱装修住了很多年,一旦腾退,通常也不会给予装修补偿。很多家庭对此没有心理准备。
现实当中还有几个绕不开的现实难题。
第一,档案资料不全。部分休干所经历过单位转隶、搬迁,早年的分房、缴款档案丢失。手里只有个人保存的票据,官方档案查不到,认定购房事实就会格外曲折。
第二,房屋老化维修。房子一天天老旧,屋顶漏雨,上下水管锈蚀。老人在世的时候尚且反映问题,老人不在之后,子女去找相关部门申请维修,经常会遇到权责划分不清的问题。
第三,回购的两难。如果选择退房回购,大多按照当年原始购房价格退款,和当下市场房价差距巨大。拿到这笔钱,很难再买到同等条件的住房。继续住,又没有完整处置权利,进退两难。
很多子女并不是想要靠这套房子大赚一笔。大家朴素的诉求,无非两件事。
要么可以顺利继承过户,拥有处置房产的完整权利;如果暂时不能上市,也希望把居住、继承的规则写得明明白白,让家里对这套房子有稳定预期,减少亲人之间的纠纷。
历史形成的现状摆在眼前,每家的房屋档案、土地情况各不相同。
老人离世之后,这套房子该何去何从,也是许许多多老兵家庭正在面对的现实考题。
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欢迎评论区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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